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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曾买翁茂钟公司股票 警署:函请检方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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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3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8日邀请司法院、法务部、调查局及警政署等首长就“翁茂钟案涉及不当接触司法检调警人员案”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警政署资料指出,由于无从查明副署长刘柏良、警政委员周幼伟买股是否涉及不法,因此已函请检方侦办。

富商翁茂钟的笔记本详细记载了他与多名司法人员交往的过程,包含法官、检察官、调查官及高阶警官,由于事涉司法信任问题,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日前已组成真相调阅专案小组;根据警政署、法务部、司法院及调查局分别提出书面报告显示,司法院及警政署已访谈过翁茂钟本人。

关于涉案警官刘柏良、周幼伟部分,监察院去(109)年9月揭露,2人皆为翁茂钟座上常客,且购买翁茂钟名下佳和公司的股票;另根据翁茂钟记事本记载,翁茂钟兄弟于1998年8月28日遭刑事警察局经济犯罪组组员徐绣岳约谈后,当晚便于顶上餐厅宴请刑事局高层及刘柏良、周幼伟等人,涉违反《公务员服务法》及其伦理规范。

警政署资料指出,经约询徐绣岳后得知,他是因台湾证券交易所告发佳和公司股票交易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案件,才会通知翁茂钟兄弟2人到案,案件确实由他承办;但相关卷资已佚失,且他因中风后记忆力不佳,此事距今已久,详情无法确认。而翁茂钟则向警政署表示,他不识徐绣岳,当天他是趁到刑事局时顺道拜访刘柏良等警界友人叙旧。

警政署指出,刘柏良当时担任刑事局侦查第二队队长,但并非徐绣岳所属队长;而周幼伟时任铁路警察局刑事警察队队长,非刑事局员警;且翁茂钟兄弟于1998年至2008年间并无涉由警察机关侦办或移送的刑事案件。

至于2人购买佳和公司股票部分,因保有资料的机关未予提供、金融机构因相关汇款及资金往来明细逾保存期限而无资料可提供,依行政调查程序无从查明是否涉有不法,因此函请检察机关侦办查明。另外,2人接受宴饮次数及馈赠衬衫件数皆无资料可查,因此难认违反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也无从以相关规定议处。

此外,针对法官、检察官部分,司法院指出,目前已完成约询10多人,大多数人均已退休或辞职;另有少数人因与翁茂钟饮宴时已退休或离职,因此排除在约询名单内;有少数人则强调,因年代久远而不记得,拒绝接受约询;也有少数人已往生。司法院预计于4月初将名单送交人事审议委员会,并将决议应惩戒、惩处的法官名单全面公开。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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