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武安男子私有铁矿被侵占 申告22年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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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3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胡元真采访报导)连双柱,66岁,河北省武安市徘徊镇顺义庄人。他控诉,私有铁矿被同村原党支部书记连仁德、原武安市信用联社干部连石柱和原铁矿会计李吉昌,用欺诈、胁迫的手段巧取豪夺、恶意侵占;市法院原纪检组长任保苍枉法裁判,充当恶势力“保护伞”。

连双柱向大纪元记者表示,“这是申告了二十二年的案件。从2000年开始走上上访的道路,一直申诉、控告、喊冤至今,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连双柱向大纪元记者介绍了案件的基本背景和情况。

1995年初,政府允许个人挂靠集体名义采矿。连双柱和同村的另外三户村民合股集资,与村委签订协议,开建铁矿。矿井原预计打到150米深处就能见矿,可矿井打了一年,打到180米深时仍未见矿。

另外三名合股投资的村民见状,就要求退股撤资。“协商后,共同决定,他三人撤股,矿产全部归我所有,他三人投资的股金15万元,由我负责退还,股份变更等事宜也经村委同意后批准。”

为退还股金申请贷款 被勒索“好处费”

连双柱变卖了家产,东拼西凑只筹到3万元,完全归还股金,仍需要12万元。经连仁德的介绍,连双柱找到时任武安市信用联社干部的连石柱,申请贷款。

连石柱向连双柱提出了申请贷款的四个条件:以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时间不超过一年;除按规定向信用社还本息外,另支付连石柱个人“好处费”6万元;让连石柱的亲戚李吉昌到铁矿上担任会计。

连双柱急于拿到贷款,答应了这些“霸王条款”。

连双柱透露,“退股人的资金还清后,我又向亲友借了一笔钱继续铁矿开采。终于在1996年7月24日,铁矿打到200米深的时候,见到了矿石,而且品味很高,矿源储量极大。仅用四个月时间,产矿量达到4万余吨。当年11月底,我就将贷款的本息还清,也支付了连石柱‘好处费’6万元。”

见财起意 恶霸纠集黑社会痞子强占私产

1997年7月,香港主权移交,为了“维稳”,中共政府暂停雷管炸药的供应,命令所有小铁矿停止开采。连双柱只能先给工人结算工资和结账清算。他透露,“当时的会计李吉昌将铁矿所有账册、存款手续都交给了他的亲戚连石柱。”

连双柱气愤地回忆道,“连仁德、李吉昌和连石柱开始暗算我,把当初给我贷的款说成是他们的投资!要求我有财大家一起发,要我将采矿的盈利四人均分。威胁我,如果不从,‘矿石收入款项一分钱也拿不走,更别说以后还想继续开矿了。’我当然没有答应。”

“没过多久,这三个人就纠集黑社会痞子,把我堵在矿点工棚里,威胁我,‘如果不承认我们的股份,不但采矿的帐不给你结算,以后村委也不会给你签合同,你以后再开矿想都别想。我们黑道白道都有人,你一个土老杆想跟我们斗,你就试试吧!小心你们全家的狗命!’接下来,我们家玻璃经常半夜被砸、儿子上学路上莫名被打、院墙里被人扔进雷管炸药,吓得我们晚上都不敢出门。”

“无奈之下,我还是向恶势力低了头,承认了没有分文投资的连石柱、李吉昌和连仁德的股权。矿台上堆积的价值800万元的矿石被他们侵吞瓜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脱离了连双柱的控制了。连双柱透露,连石柱三人逼迫他将铁矿以75万元的低价转让给同村的连美富,“签订《矿井承包合同书》后,我才知道他们都是一伙的。75万元转包费也被他们侵吞,我分文未得!直到现在2021年,这处铁矿还在开采出矿中。”

漫长申告路 冤情却迟迟无法得到昭雪

1998年,连双柱将连石柱三人告上了法庭。“我先是打的民事诉讼(官司),武安市法院接案后,对被告三人的矿产股权进行了全面审计,得出两个司法鉴定书,证明他们在铁矿投资属于无据可查。很快查清被告三人不是股权人,也没有分文投资。”

“但是就在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的态度突然急转直下,中途换庭又换人。随后,武安市法院审判长任保苍作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院不予受理,撤回起诉’的裁定。”

连双柱认为,“他们可能有权钱交易!但是我没有证据,我认为他们就是用我的钱在跟我打官司。当地的法院对我的案件审了三次;我上诉到邯郸中院,被维持原判;我申诉到河北高级法院,再次驳回我的申诉。他们在对案件没有任何调查、核实的情况下,枉法判决。有的法官见了钱,就不顾事实了,和被告方沆瀣一气!”

连双柱最后表示,“我还要继续申告!直至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公民正义得到伸张!”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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