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遭侵占 辽宁访民揭中共三级法院枉法

人气 246

【大纪元2021年03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胡元真采访报导)3月4日,辽宁省沈阳市访民梁秀丽、李秋利夫妇向大纪元记者讲述了自己的冤案和多年的上访经历。夫妻二人披露辽宁省三级法院互相串通合谋,以案敛财,徇私枉法,制造冤假错案合谋抢夺百姓私有财产。

梁秀丽说,“由于担心北京两会期间,沈阳抓上访的出不去。我提前在大年初五(2月16日)去了北京准备上访。被我们当地截访的人给骗回来了,说给我解决,到现在也没有给我解决。”

私有产权房被法院枉法判决 变相抢夺

梁秀丽告诉大纪元记者,“沈阳于洪区法院和沈阳中院,将我的私有产权房抢夺了。经过这么多年的打官司、上访,煎熬得我们什么都没有了。我爱人已经身患癌症晚期,还有心脏支架。我们俩靠退休金生活,吃药的钱都不够。现在就是这么明目张胆地害人!哪有私有产权的房子,我拿钱买的房子,说判给别人就判了?我不服!”

据梁秀丽介绍,“打官司的起因是亲戚想侵占我们的私有房产,对方被告是丈夫李秋利的兄弟姐妹。本来以为家庭内部解决不了的纠纷,到了法院能得到公平审理,结果法院以案敛财,徇私枉法!”

“我们有合法手续和文件的一处私有产权房屋,被于洪区法院枉法裁判给了被告。这是一处动迁房,我们拿产权置换后回迁的。被告买通于洪区城东湖街道社区主任顾维山,顾给出具了假的房产证明,被法院采信。后来,经过我们举报,出具假证明的顾维山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并撤回了当初的假证明,但法院依然将房子判给了被告。”

“顾维山只是社区主任,他开具的证明信法院就采信了。对我的《私有房屋产权证》、《动迁协议》、《铁路住宅房屋使用证》等合法有效证据却视而不见。”

党员干部违法只给党内警告处分。(受访人提供)
沈阳于洪区城东湖街道主任做伪证被李秋利夫妇举报。(受访人提供)

党员干部犯法 与庶民不同 恐吓威胁举报人

开具假证明的城东湖街道主任顾维山,本是涉嫌犯罪行为。梁秀丽夫妇对其进行举报后,于洪区纪委监察组只对其处以党内警告处分。梁秀丽透露,“我这次去北京回来第二天,他(顾维山)还打电话威胁我,恐吓我,告诉我‘就这点事情你还没完没了了?再告我,我就去你家杀了你!’我能咽下这口气吗?我爱人本来挺健壮的人,现在病成这样,什么都不能干了,勉强维持生命。”

“法庭上也不让人说话,我一审的时候,法庭刚开了半个小时,就告诉我择日开庭,让我回家等电话,电话没等着就给我下判决了。我不服上诉到二审,连庭都没有开。我再申诉也没有结果。我花了八万块钱在沈阳当地雇的律师,保我赢,结果现在这样。律师本来有把握打赢这场官司,但是现在律师也很无奈。”

2017年沈阳中院在明知社区主任做伪证的情况下,依然采信假证明,作出枉法判决。(受访人提供/大纪元合成)

2020年8月,李秋利和梁秀丽夫妇不服沈阳中院的枉法裁判,向辽宁省高院申请再审。梁秀丽表示,“高院立案后,到现在六个月了,没有任何消息。”

梁秀丽愤怒地表示,“我们接受不了这样的事情,咽不下这口气!私人财产被人不明不白的抢走。在哪丢的都不知道,找谁都没人管。现在这个社会,就是不让老百姓活了!”

责任编辑:李沐恩#

相关新闻
北京女法官被杀成“烈士” 网民质疑假英雄
梁木:法院,罪恶累累的“国家审判机关”(下)
沈阳民营企业遭强拆 中共被指拿法律当手纸
70名落马的中共法院院长(2)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