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市政协主席郑佳被调查

人气 429

【大纪元2021年04月19日讯】4月19日,中共广东省汕尾市政协前党组书记、主席郑佳被调查。郑佳曾多次担任政法委书记,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现年61岁的郑佳,广东陆丰人,曾长期在陆丰县任职。郑佳曾任东海镇红光小学教师,后又到陆丰县供电局工作。他于1984年起任陆丰县东海镇红光管区团支书、党支委、红光管区党支部书记,又任东海镇武装部副部长兼红光管区党支部书记,东海镇副镇长、镇委副书记兼红光管区党支部书记,东海镇委书记(1998年7月起兼任镇人大主席)。

2001年11月起,郑佳任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兼东海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2003年5月任汕尾陆丰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2005年12月任汕尾陆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06.01),2006年11月任汕尾陆丰市委副书记,2007年4月任汕尾市海丰县委副书记、县长,两年后任海丰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12月起,郑佳升任汕尾市委常委、秘书长,兼任海丰县委书记,2012年8月任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3年6月任汕尾市委常委,陆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5年9月任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6年12月任汕尾市政协党组书记,2017年1月任汕尾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2018年8月退休。

从履历可见,郑佳先后三次任政法委书记(一次陆丰市政法委书记,两次汕尾市政法委书记),他当任政法委书记累计近3年。

郑佳因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还被海外明慧网点名。

据明慧网2013年1月29日报导,郑佳于2012年8月上任汕尾政法委书记不久,就迫不及待地利用媒体造谣迫害法轮功。2012年11月29日,《汕尾日报》以“散发×教宣传品二百多份 海丰一女退休教师及同伙终审领刑三年半”为标题,诬陷法轮功,指法轮功学员杨楚妹、施美琴因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九评共产党》、2012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两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明慧报导指,中共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而且从法律上界定的犯罪四要素来看,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并没有破坏哪一条法律实施,不构成犯罪。《汕尾日报》的报导恰恰说明汕尾“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在违宪犯罪,在糊弄没有法律知识的老百姓,是掩耳盗铃的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萧律生

相关新闻
陈思敏:中共公安系统涉黑腐败怵目惊心
逾60名相继落马的中共政法委书记 (上)
130多个被通报落马的中共公安局长 (1)
厄运缠身的广东政法委“610”人员(1)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