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荣基遭泼漆案二审 3嫌各判6至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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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4月20日讯】台湾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去年4月间遭男子郑启龙、曾士晟、曾士峰泼漆,一审依伤害罪判3嫌3至4月不等徒刑,二审4月20日加重改判3嫌6至8月不等徒刑,可上诉。

郑启龙、曾士晟、曾士峰20日均未到庭聆判。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审判长宣判时指出,三人仍依伤害论罪,判郑启龙8月徒刑、曾士峰7月徒刑、曾士晟6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因修法关系,全案可上诉。

一审判决指出,香港“铜锣湾书店”负责人林荣基在台开设铜锣湾书店,持续宣扬香港问题的理念及诉求;郑启龙心生不满,透过网路搜集林荣基个人资料及铜锣湾书店附近街景照片,邀集曾士晟、曾士峰兄弟伺机泼洒红色油漆。

去年4月21日上午,郑启龙等3人分别搭乘计程车到铜锣湾书店附近守候,曾士晟兄弟见林荣基进入中山区中山北路咖啡店户外座位区用餐时,曾士峰拿出随身携带的瓶装红漆倒入纸杯,冲向林荣基猛力泼洒,曾士晟则持手机拍摄林荣基泼漆前后照片。

判决指出,郑启龙等3人造成林荣基头部、脸部、上半身及双手等部位均沾染红漆,而受有表浅损伤等伤害,借此对林荣基公然侮辱及非法干扰林荣基身体活动及损坏林荣基衣物及背包,以一行为触犯伤害、强制、强暴侮辱、毁损等罪,从重论以伤害罪,因林荣基身心受创、无法原谅,未宣告3人缓刑。

民事部分,林荣基求偿新台币300万元,一审3月底判决3嫌连带赔偿30万元,上诉二审中。

(转自中央社)

责任编辑: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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