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信习近平 欧洲律师协会吁释放人权律师常玮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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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4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张玉洁综合报导)因言获罪的陕西人权律师常玮平曾被当局两次监视居住,期间被施以酷刑,4月初被当局发出逮捕通知书。4月20日,欧洲律师协会(CCBE)再次发表致习近平的公开信,呼吁当局恢复常玮平的人身自由。

欧洲律师协会的公开信呼吁习近平,本着联合国《有关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中第一条、第二条,以及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保障常玮平会见律师的权利,并且恢复其自由。(这里可查看公开信原文)

公开信表示,针对常玮平律师持续遭受监禁一事,欧洲律师协会深表关切。

信中说:“2020年10月22日以来,人权律师常玮平一直被监禁在秘密地点,不被允许会见律师。2020年3月11日,常玮平的律师向宝鸡公安局高新分局提交了会见当事人的请求,并申请停止对当事人进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律师们要求与高新分局副局长见面详细讨论,被拒绝;律师给对方打电话,对方拒绝说明常玮平的任何情况。

“另外,2020年3月11日,常玮平的律师投诉高新分局在对常玮平进行监视居住期间,对其施以酷刑。第二天,检察院称高新分局没有对常玮平施以酷刑。高新分局因此决定继续对常玮平进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并拒绝律师会见常玮平。”

欧洲律师协会曾于2020年1月30日发表过一封致习近平的公开信,信中表达了对丁家喜、黄志强和常玮平三位律师的关切,也于去年多次表达对中国律师受到监禁和骚扰的担忧。(这里可查看公开信原文)

同年11月9日,欧洲律师协会特别针对常玮平律师的情况,发表声明,要求中国政府依法提供常玮平律师被监禁的事实依据、原因和地点;要求中国政府允许常玮平律师定期会见常律师,确保常玮平律师的人身安全,包括不能遭受酷刑等非人待遇;要求中国政府立即无条件释放常玮平律师,调查并处罚所有参与施加酷刑的人员。(这里可查看声明原文)

常玮平等二十多位人权律师和维权人士2019年12月在厦门聚会,讨论公民社会的建设、时事政治和国际形势等问题。随后,中共对他们发动了“12‧26大抓捕”。

2020年1月14日,常玮平被宝鸡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进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并被秘密羁押10天,后获得取保候审。

同年10月16日,常玮平披露自己在被监视居住期间遭到了“老虎凳”等酷刑。六天后,常玮平在凤翔县老家被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无手续”带走,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进行第二次监视居住。

今年4月7日,中共宝鸡市公安局发出逮捕常玮平的通知书。

常玮平及妻子陈紫娟4月16日收到逮捕通知书,同日发表声明表示:“常玮平没有任何的犯罪行为,更谈不上颠覆国家政权,宝鸡公安及检察院涉嫌滥用职权,相关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宝鸡公安将常玮平进行异地羁押,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徒增家属和律师的精力,是彻头彻尾的滥权和报复行为,家属将就此提起控告;家属对于宝鸡司法机关的肆意妄为极为愤慨,要求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立即纠正错误,释放常玮平。”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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