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消基会抽查饮水用水龙头 1成含铅量超标

消基会与标检局去年随机购买10件“饮水用水龙头”进行“品质项目”及“标示查核”检测,29日公布检测结果。(消基会提供)
人气: 75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21年04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消基会与标检局合作查核10件市售饮用水水龙头,29日公布查核结果,1件商品检验标识不符合,4件中文标示不符合,当中发现有一件品质不合格,与水接触的本体材料铅含量大于0.25%,商品已下架回收,标检局也废止该商品的验证证书。

消基金在去年4月7日至5月6日间,针对实体店面及网路商场随机购买10件“饮水用水龙头”进行“品质项目”及“标示查核”进行检测。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秘书长徐则钰表示,市售水龙头材质多以铜合金及不锈钢市占率最广,铜合金材质虽经过铸造、抛光、电镀后,看起来跟不锈钢相同,但使用一段时间、电镀层剥落后,材质中的铅与水接触后就可能溶于水。

徐则钰强调,一旦饮用水受到铅污染,并不会因为沸腾而挥发,长期摄取可能导致心血管疾病、儿童智力下降及帕金森氏症等症状,选购前不得不慎。

徐则钰说,标检局106年曾将饮水用水龙头列为强制检验商品,且规定水龙头中铅溶出量须低于每公升5微克(5ppb),水龙头材料含铅量也不可超过0.25%,商品本体也必须以不易磨灭方式标示LF英文字样,意指无铅(Lead Free),并在外包装标示“饮水用”中文字样及于商品本体贴附“商品检验标识”,方便民众辨识。

其中有一项“LOLAT-单枪厨房两用水龙头(饮水用)”在“品质项目”不合格,主要是因为与水接触的本体材料铅含量大于0.25%,铅析出的风险比较高,长时间的使用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检验局已依“商品检验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废止其验证登录,并依同法第63条之1第1项规定通知报验义务人限期回收或改正。如届期未回收或改正将再依同法第63条之1第2项规定,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最后,消基会也提醒,民众购买饮水用水龙头时,应确认包装上是否有标示“饮水用”等字样,选购时也应检视厂商名称、地址、产品规格及型号等标示是否清楚,并留意商品本体是否有贴附“商品检验标识”及是否有标示LF等,避免买到不符合规定商品。

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