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控告全国人大蔡学恩律所 涉虚构诉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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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4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熙采访报导)具美侨身份的湖北富商,袁世凯的亲外孙女婿徐崇阳,近日控告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投资开办的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陈晶律师伙同法官作伪证,虚构诉讼,侵吞其财产。

徐崇阳在控告书中指出,陈晶与武汉市汉阳区法院、武汉市汉阳区司法局(原第七律师事务所)涉嫌在他的二个案件中伪造“见证书”、“诉讼委托书”和“房屋买卖协议”,虚构诉讼,侵吞其财产。

徐崇阳向大纪元记者揭露,“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投资开办的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原湖北君尚君律师事务所)是全国先进律所,集结先进法院和司法局,欺诈公民合法财产。蔡学恩是最高法院特约监督员、最高检察院监督员。陈晶是湖北省公安厅和武汉市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他们之间签有保密合同。他们联手犯罪谁来管?”

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投资开办的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被控涉虚构诉讼。(受访者提供)

以下为徐崇阳向大纪元记者讲述,他举报全国人大蔡学恩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晶涉案的始末:

举报事件一

1990年代末,徐崇阳与武汉市汉阳区永丰乡磨山新村村委会协商以一辆凯迪拉克轿车(当时价值三十多万的免税进口新车)置换磨山新村B15号别墅(占地96.4平方米,建筑面积289.32平方米)一座,置换过程中他发现该房屋系永丰乡磨山新村宅基地,取得产权证存在困难,而协商终止置换,但村委会不退还车子。

此事让正在徐崇阳经营的餐厅用餐的陈晶知道后,他主动提出可以帮助调解把车要回来。但直到房屋拆迁,车子也未见归还。徐崇阳找陈晶询问此事,他说,“已经办完了,钱不是给你了吗?”

律师和司法局涉办伪证

徐崇阳四处打听才得知,早在1999年,陈晶和汉阳第七法律服务所伪造“见证书”,以见证该房屋的买卖,房屋转让款为15万元。

徐崇阳发现“见证书”是1999年3月27日制作的,而房屋买卖协议的落款日期却是1999年5月27日,明显存在着时间上的不符。

房屋买卖协议的见证书。(受访者提供)
房屋买卖协议的日期是1999年5月27日。(受访者提供)

2001年2月26日前后,陈晶又伙同汉阳第七法律服务所伪造了一份“见证书”和“房屋买卖协议”。整个签署过程徐崇阳都没有参与,在房屋买卖协议中购买方签字不是他本人签的,人名章也是陈晶私自刻制的。徐崇阳指这两份文件都是伪造的。

房屋买卖协议的见证书。(受访者提供)

伪造调解书领走补偿款

徐崇阳到法院查询,得知此案件已于2002年12月20日审理完毕,由被告方另外给徐经济补偿10,500元,民事调解书(2002)阳十经初字第432号于2002年12月20日生效。该调解书是在法院法官与律师陈晶及第七律师事务所共同伪造徐崇阳“授权委托书”和汉阳区房管局“买卖见证书”(两份)的基础上炮制出来的。

2002年12月24日,陈晶分两次领取了该案的执行补偿款。徐崇阳表示不知道此份民事调解书的存在,且陈晶也没有把补偿款交给他。

民事调解书。(受访者提供)
徐崇阳报警律师陈晶冒领其补偿款。(受访者提供)

伪造“授权委托书”

此外,他还在案件卷宗里发现一份“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陈晶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等事项。而这份“授权委托书”也不是徐崇阳授权的,在卷宗里也无湖北君尚君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函件。他强调,卷宗里的所有签名均不是他本人的字迹,系陈晶伪造的。

令徐崇阳不解的是,陈晶是如何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上述见证和诉讼的?“民事调解书”又是如何在他未到场的情况下做出的?陈晶又是如何在没有他的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将执行补偿款领走的?

湖北君尚君律师事务所法人代表蔡学恩、律师陈晶制作虚构“见证书”,武汉市汉阳区法院依据虚构“见证书”制作假判决,侵吞了徐崇阳该栋别墅、卡迪拉克新轿车一辆和室内动产。

授权委托书非徐崇阳本人签名。(受访者提供)

利用全国人大和政府法律顾问之关系诈骗

徐崇阳透露,“陈晶律师曾经告诉我,他是湖北省公安厅和武汉市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他们有签保密合同,他给我看过那个合同。他的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蔡学恩是全国人大代表。他用这种背景涉嫌诈骗我一个普通民众,谁来为我主张正义?我要求依法退还我的凯迪拉克车辆,赔偿我相应的损失。”

记者拨打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原湖北君尚君律师事务所)电话,但都无法接通。

(待续)

责任编辑: 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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