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八名女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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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4月05日讯】宁夏银川永宁县纳琴、朱海燕等8名法轮功女学员于2019年9月19日被绑架,在2020年12月25日被银川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

明慧网报导,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为:

纳琴(回族)被非法判刑5年6个月、勒索罚金3.5万元;
朱海燕被非法判刑5年、勒索罚金3万元;
姜春梅被非法判刑5年、勒索罚金3万元;
孙芳红被非法判刑5年、勒索罚金3万元;
孙芳惠被非法判刑4年、勒索罚金2.5万元;
陈波被非法判刑4年、勒索罚金2.5万元;
肖燕芝被非法判刑3年、勒索罚金2万元;
王秀花被非法判刑2年、勒索罚金1.5万元。

8名法轮功学员于2021年3月下旬被劫持到宁夏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当时与他们一同被绑架的永宁县法轮功学员谢南方于2020年2月28日在银川市看守所二监区被迫害致死;任春田被“取保候审”后遭骚扰,于2020年6月2日含冤离世。

警察野蛮绑架

2019年9月19日,永宁县公安局针对法轮功学员采取统一迫害行动,共绑架14人,1人当天回家,4人“取保候审”,9人在10月25日被西夏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当日中午11时,陈波一人在家,7个便衣没有出示警察证就绑架了他。他当时高压240,被看守所拒收。办案警察就强行让他服降压药,把他送进看守所,一周后,才叫他儿子签字。

警察到谢南方家敲门时,见没有人开门,就叫开锁店人员将门打开;进屋后,发现家中无人,就在楼下蹲坑。下午2点多,谢南方和妻子回家时,在楼道被绑架并非法抄家。

当日,84岁的任春田和79岁的陈淑惠夫妻家中有从外地专程来看望老人的客人(不是法轮功学员)。警察闯进屋后,把夫妻俩连同客人一起带到公安局审问。两位老人被非法抄家后“取保候审”。后在各种骚扰和精神迫害下,任春田老人含冤离世。

南永生(残疾)在永宁县民政局工作,正在单位上班时被绑架。警察并翻抄了他的办公室及住宅。后来他被“取保候审”。

姜涛在小区物业上班时被绑架、非法关押了30天,后被“取保候审”;姜涛的妻子朱海燕在永宁县城建局上班时被绑架、抄家。

同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纳琴、姜春梅、孙芳红、孙芳惠、肖燕芝、王秀花、马晓凤。

公检法合谋枉判

永宁县公安局于2019年12月11日将9人以所谓的“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移送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人是西夏区检察院第二监察部主任王静、检察官助理杨正科。

西夏区检察院于2020年1月22日、4月2日先后两次退侦;永宁县公安局两次补查后,分别于同年2月20日、4月24日又两次重报西夏区检察院。

2020年5月21日,8人(谢南方已离世)被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构陷到银川市西夏区法院。

同年7月27至28日上午,8人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庭审。

有两位律师依法向法庭阐述了修炼法轮功无罪、传播法轮功合法、他的当事人无罪、应无罪释放当事人等。另外六位法律援助律师认同两名律师的辩护意见,并提出这不是“集体犯罪”,是独立的“个案”,检察院建议的量刑太重。

庭审历时一天半,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12月25日,8人均被非法判刑、罚款。他们上诉后,被银川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中共用《刑法》300条给法轮功学员定罪,而这则条款所提到的“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根本不适用于法轮功。公安部2005年认定的14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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