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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盛金大股东中资疑云 台金管会开罚

金管会银行局局长庄琇媛周四(5月27日)表示,日盛金控公司大股东Capital Target Limited未依规定申报,开罚新台币2,500万元,并要求在一年内出清持股。(赖意晴/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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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5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赖意晴台湾台北报导)日盛金控大股东建群投资(香港商Capital Target Limited,CTL)涉及中资疑云案,台湾金管会经过近一年的查证,以“申报不实”为由,开罚新台币2,500万元,并要求CTL持有日盛金超过5%(因5%以上才需要申报)以上的持股,共19.09%、约7.2亿股在一年内出清,超过申报部分股份无投票权。

日盛金中资疑虑,是因为市场长期指出日盛金的大股东之一“CTL”,背后实际是中国明天系集团创办人肖建华;为厘清CTL是否为中资,金管会自去年10月底展开一系列调查。

金管会银行局局长庄琇媛周四(5月27日)表示,金管会多次要求CTL说明,以确认正确性,但公司均未能提供完整正确资料,也不能证明其为实质受益,因此,金管会视CTL等同未申报。

庄琇媛说,经检视CTL及所报3位实质受益人历次说明及补正资料,未见任何内部决策或授权程序等相关资料,相关文件之签署人员亦未具一致性,而上层股东、资金都是来自国外,现在提出来的资料,无法证明这3人是实质受益人,只能认定说,这3位自称是CTL实质受益人的“举证资料”不被金管会接受。

庄琇媛坦言:“无法找到明确是‘中资’的证据。”至于本案对富邦金并购日盛金有何影响?庄琇媛说:“没有,这是两件事情。”

由于CTL持有日盛金24.9%股权,因此,金管会除了开罚2,500万外,也要求必须出清应申报未申报的部分,由于5%以上才需要申报,相减后即是19.9%股权、约7.2亿股,必须在一年内出清。至于未出清前,出席股东会这部分持股也不具表决权。

立委批:建群集团犯罪所得应全数没收

对于该裁罚案,民进党立委林楚茵认为,命1年内处分,违法者照样获利让黑钱漂白。投审会、金管会及央行应该控管有疑虑的陆资汇出台湾,这样地作贼心虚,投审会应直接认定为非法陆资限期撤资,获利之犯罪所得更应全数迳予没收。

林楚茵表示,关于建群集团的中资争议已在质询过程中提出许多的事证,建群集团台面上的实质受益人陈铭达等人不但对于公司投资安排不了解,建群集团投资日盛金控部分资金也非以该公司或其母公司名义汇入。

对于金管会的约谈避不见面,目的只为隐匿在背后的藏镜人—肖建华,以及庞而繁杂的中国资金。金融业不仅是特许行业,更与国安息息相关。面对这样的犯罪态样,金管会仅裁罚2,500万及一年内处分未申报之股份(还能持有5%),明显不足。

责任编辑:吕美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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