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蛇行、逼车 6/1起扣牌照6个月

人气: 265
【字号】    
   标签: tags: , , , ,

【大纪元2021年05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交通部28日表示,自6月1日起,《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新制将上路,包括未依规定装设及使用行车视野辅助系统,最高可处2万4千元罚缓;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的累犯,将吊扣驾照及牌照延长为6个月;以及蛇行、严重超速、恶意逼车等危险驾驶行为,除处罚锾外,吊扣汽车牌照期也延长至6个月。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8条之1、第43条日前修正通过,增订未依规定装设及使用行车视野辅助系统的处罚、修正拆除消音器造成噪音的处罚,以及延长危险驾驶行为应吊扣汽车牌照期限等规定,自6月1日施行,交通部并已完成修正子法《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及相关施行前准备。

交通部说明,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新增未依规定装设行车视野辅助系统者,处汽车所有人1万2千元以上2万4千元以下罚锾;行车视野补助系统无法正常运作,未于行车前改善,仍继续行车者,处汽车所有人9千元以上1万8千元以下罚锾,并均责令其参加临时检验。

交通部表示,行车视野辅助系统为重要行车辅助设备,国内22.4万辆大型车辆皆已全数装设行车视野辅助系统,根据道安资料显示,109年全年大型车左右转弯造成机车、自行车、行人之死亡人数,较107~108年同期的平均值合计减少18%;另外,在0402台铁408车次太鲁阁号事故中,大货车行车视野辅助系统的影像纪录,也协助提供事故调查还原真相的重要佐证资料。

对于汽车驾驶人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之处罚,交通部表示,除原处6千元以上2万4千元以下罚锾外,新增一年内再度违反者,并处吊扣其驾驶执照6个月及吊扣该汽车牌照期限由3个月延长至6个月的加重处罚;另外,有蛇行、严重超速、恶意逼(挡)车、在道路上竞驶(技)等危险驾驶行为,除处罚锾外,吊扣汽车牌照期限由3个月延长至6个月。◇

责任编辑:陈玟绮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