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第四届海外十大杰出青年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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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6月18日讯】2021年中华民国第四届海外十大杰出青年选拔办法出炉。选拔的宗旨和条件如下:

一、宗旨:财团法人海华文教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为奖励海外杰出青年,表扬其努力成就,并提升华裔青年之优质形象,特订定本办法。

二、候选人条件:

(一)年龄:25 岁以上至 45 岁(含)。

(二)资格:具有中华民国国籍或父或母为中华民国国民且连续侨居 10 年以上之青年(每年停留海外半年以上并具良民证)。情形特殊者,得另予考量。

(三)性别:男女不拘

三、遴选标准:

(一)在政治、文化、教育及体育等方面有重大成就者。

(二)在科技方面,有重大发明或发现者。

(三)从事生产与商业经营,对民生有显着贡献者。

(四)在国际竞赛中获得优胜,提升台湾能见度者。

(五)对侨界有重大贡献,足为侨界楷模者。

(六)积极参与侨务或侨社活动,足堪表率者。

四、推荐方式:

(一)由各地侨团组织、驻外馆处推荐候选人。

(二)推荐时请填用规定之推荐表,除填写优良具体事迹及推荐单位综合意见外,并提供佐证资料文件。

(三)请附候选人优良事迹及相关照片。

五、推荐时间:即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止

六、评选方式:

(一)初选阶段:推荐单位填具推荐表送当地驻外馆处或海外文教服务中心 7月 15 日前函转本会。

(二)决选阶段: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学者及社会贤达组织评选委员会,就各初选合格案件,经决选程序提本基金会评定得奖人选。

七、评选与公布:预定于 2021年7月完成复选及决选、并于9月底择期表扬得奖者。

八、奖励及表扬:

(一)得奖者由本基金会颁赠海外十大杰出青年奖座一座、奖状一纸,并邀请来台接受公开表扬、参访考察及分享海外经验及成功历程。

(二)得奖者应亲自回国出席领奖和参访考察(未能亲自出席颁奖典礼及参加活动者,视同放弃)。

(三)得奖者应参加本基金会所安排有关企划宣传培训课程。

(四)得奖者须签署宣传同意书,于未来 2 年期间参加行销台湾计划。

(五)本基金会提供侨居地往返台湾之经济舱机票定额补助,在台膳宿、交通并由本基金会全程安排;活动预计4天3夜,包含颁奖典礼、青年圆梦论坛、企划行销培训课程及拜参访等。

九、其它

(一)受推荐人之相关资料,无论是否入选,均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二)所推荐人员于本基金会核定前,有职务异动或意外事件发生,推荐单位应随时知会驻外馆处转知本基金会。

(三)经推荐获奖人员,有不实或舛错者,撤销其资格。

※附表:2021 年中华民国第四届海外十大杰出青年选拔推荐表

※联络资讯:本基金会地址:台北市中正区公园路 30 号 7 楼

电话:02-23145080 传真:02-81927363

电子信箱:occeftw@gmail.com◇

责任编辑: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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