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法轮功学员秦亚玲陷冤狱一年半 丈夫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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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6月04日讯】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56岁的法轮功学员秦亚玲被绑架构陷,并非法判刑1年半,于2020年11月6日走出冤狱时,她丈夫已在一个月前病逝。

明慧网报导,秦亚玲家共三口人,女儿毕业后本应找工作就业,但因母亲被非法关押,父亲患有重病,只好放弃就业机会,为父亲治病而奔波操劳。秦亚玲回家不久,女儿住进了医院。

即使这样,辽阳市弓长岭区政法委、安平街道、安平派出所等还派人对秦亚玲不断骚扰,逼她放弃修炼,并声称要对她采取“措施”。

秦亚玲,1965年5月生,家住辽阳市弓长岭区。2019年5月7日,她在本市小屯镇千山社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时任千山社区主任李会静跟踪、诬告,遭小屯派出所指导员鲁士刚、警察王旭东绑架。

次日,小屯派出所警察又对秦亚玲的居所进行非法抄家,抢走了法轮功书籍及相关资料。

秦亚玲被非法关押在辽阳市看守所,后被辽阳市文圣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秦亚玲的丈夫身患重病需要照顾,她女儿当时还在读书。

2019年8月23日,辽阳市文圣区法院非法庭审秦亚玲。她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说修炼法轮功以“真、善、忍”为标准修心处事,对个人、社会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辩护律师当庭指出: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和司法解释认定法轮功是x教。公诉人对秦亚玲的指控严重违反了罪行法定原则,不能以“莫须有”或“你懂的”的任何理由构陷。

律师还认为,起诉书中指控的所有事实情节,没有涉及任何秦亚玲修炼法轮功的社会危害后果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情节,也没有涉及违反任何具体法律规范的事实情节;案件没有具体受害人,不构成犯罪,当事人不应受到刑罚处罚。

2019年10月23日,文圣区法院对秦亚玲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非法判处秦亚玲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勒索罚金1万元。她的家属一直未被通知。

秦亚玲提起上诉。2020年5月,辽阳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也未通知秦亚玲的家属。

2020年11月6日,秦亚玲出冤狱回家。丈夫因患癌症,已于10月5日离世,家属只好把他的遗体冷冻起来,等待秦亚玲出狱后处理丧事。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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