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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央行修法 从严认定外汇经纪商股权

央行在1日预告修正《外汇经纪商管理办法》部分条文。图为美元纸钞。(ERNESTO BENAVIDES/AFP via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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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7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央行在1日预告修正“外汇经纪商管理办法”部分条文,为防止投资人以间接方式取得外汇经纪商的实质控制权,因此严格限制合计投资额不得超过资本总额10%,且外汇经纪商的股东名册与股权名册得按季向央行申报。

国内仅有2家外汇经纪公司,包括:台北外汇、元太外汇等2家,而台北外汇的实收资本额为1.982亿,元太为1.2亿。近期传出有金融机构入股元太,使得央行的修法受到关注。

据登记资料,元太外汇的最大股东为玉裕国际投资公司,持股约19%,董事长为刘振隅。

外汇局副局长贺培真说,并非是针对市场传闻进行修法,目前市场并没有出现特别现象,修法也无针对性。过去要求单一投资人若为金融机构持股不得超过10%、非金融机构不超过20%,未来则会把投资人与关系人持股都纳入计算,关系人又分为自然人以及公司法人。

目前元太的投资人、关系人的持股状态,贺培真说,根据他们报给央行的资讯里,看不出特别的状况。关于台湾是否将有第三家外汇经纪商,贺培真说,不预设立场,持开放态度,目前没收到这方面的讯息。

贺培真说,“外汇经纪商管理办法”自2003年后就没有太大的改变,至今18年来仅修法3次,这与银行业办理外汇管理办法等经常滚动检讨的法规不一样。她说,金融法规必须与时俱进,因此这次修法,对于投资人、关系人的持股进行更明确的计算,让法规比较完整。

贺培真说,“外汇经纪商管理办法”共修正5条、新增1条,预告期60天,有意见者可以尽快提出。而新法不溯及既往,不会给予立即性的要求,并订有缓冲期,假如发现真有人违规,会给予6个月的调整期。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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