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权被“偷走”长沙富能案三人遭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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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7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洪宁、张北采访报导)日前,“长沙富能”公益组织的三名员工遭秘密判刑。从抓捕到判决,中共当局对此案一路暗箱操作,身为人权律师的其中一名员工的父亲表示,法律赋予被告人的辩护权被“偷走”。

7月22日是长沙富能案的三名“被告”——程渊、吴葛健雄和刘大志(被称作“长沙公益仨”)被捕两周年的日子。据维权网消息,前一天,程渊的妻子施明磊得到消息,三人已在20日上午被长沙市中级法院秘密判决,吴葛健雄被判3年,刘大志被判2年,程渊的确切刑期不明。

22日,施明磊在推特发布文字和视频,显示程渊姐姐从当天上午9点半开始致电长沙中院,查询弟弟判决结果。但是,案件法官赵喆依旧躲藏,其书记员确认来电人是程渊姐姐后,慌称要接电话,随后开溜。再打过去,就找不到人了。

到中午11点45分,她拨打第14个电话后号码被法院拉黑。程渊姐姐说,“这就是长沙中院对当事人家属的一个态度。”

2019年7月22日,长沙市国安局以所谓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为由,将程渊三人刑事拘留,家属委托的律师多次要求会见,均遭拒绝。2020年3月中旬,三人被移送检察机关期间,当局强制解除家属聘请的律师,换上官方指派律师。同年9月初,长沙市中院对三人进行了秘密开庭。一直到日前判刑,整个过程都是秘密进行。

吴葛健雄的父亲、大陆人权律师吴有水对大纪元表示,此案判决肯定是违法的。首先,“应该公开审理的案子搞得神神秘秘,连审理和开庭公告都不做一个,官派的辩护律师也没有跟家属讲什么时候开庭。 ”

其次,判决本应当公开,结果当局判决后不但不通知家属,“到现在也没有告诉家属每个人已经判了多少年,完全是搞地下活动一样的”。

至于被扣上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吴有水也提出质疑。

长沙富能是一家非政府机构,由杨占青和程渊在2016年联合创办。负责人程渊是大陆资深公益法律人士,长期帮助弱势群体维权,曾代理过有关乙肝携带者、艾滋病感染者的维权诉讼,并致力推动废除强制计划生育政策与户籍制度改革等。

吴有水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工农联盟的政权,从这个意义上看,无产阶级政党也应当是弱势群体的政党,那么我们国家的政权也就是帮助弱势群体的。

“现在我儿子他们去做公益帮助弱势群体,按道理应当受到嘉奖才是,为什么反而被扣上‘颠覆政权罪’的名义呢?这让人家很想不明白。从逻辑上来讲,好像这个政权是以弱势群体为敌,我只是从逻辑上这么说而已,至于说是不是,我没有作出判断。”

他还表示,如果三人不是帮助弱势群体,而是确实从事了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那么更加应该公开审判,但是,怎么案子从头到尾看起来偷偷摸摸进行,好像见不得阳光一样的。他质问,“这讲得过去吗?”

22日,吴有水的记实新书《被偷走的辩护权》举行线上发表会,全书长约十万字,记述了他作为一名人权律师在中国的种种经历和观察,也纪念“长沙公益仨”被捕两周年。

吴律师说,书名用一了个“偷”字,“因为我对我儿子的辩护权是怎么被那些人偷走的我不知道,但确实是偷。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法院)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暗地里拿走的。”

他解释说,理论上来讲,没有经过家属同意,其他律师不可能取得辩护权。

“我儿子作为所谓的‘犯罪嫌疑人’,他不可能跑出派出所自己去找律师,然后和律师签委托合同、签授权委托书。既然没有家属的委托,我儿子又不能跟他们签,那么他们是如何取得这个辩护权的呢?所以我觉得很疑惑,只能说是他们偷走的。”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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