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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少性侵案件频传 监委呼吁加强三级预防机制

监委公布儿少性侵调查研究结果。(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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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8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全国去(109)年性侵害案件通报数达1万334件,其中儿少被害人达5,979人,占64.9%。监察委员纪惠容、王美玉、张菊芳、叶大华等人针对历年来17件重大儿少性侵害案件,以“三级预防”架构进行通案研究,并提出十大结论,盼政府检讨现行儿少性侵害防治机制。

纪惠容等4位监委于去年8月至110年7月进行“政府对防范儿少性侵案件执行成效之探讨”通案调查研究。研究报告显示,在初级预防阶段,有法令未随新兴媒体蓬勃发展而更新的问题,欠缺管理规范;政府应透过教育宣导并进行定期趋势分析及检讨,及早掌握性侵害事件的风险因素,并研拟更具体有效的支持作为。

而在次级预防阶段,应针对高危险被害族群预警。监委们指出,儿少性侵害以“权势性侵”占多数,尤其是在学校及封闭的安置机构内,据监院调查历年17件重大儿少性侵害案分析,行为人是老师、教练或长官权势者占76.5%;且据教育部统计,校园中师对生的性侵害、性骚扰案件也有逐年增加的趋势。身心障碍福利机构内受害者更有五成未满18岁。

调查结果显示,“原住民族儿少性侵受害比率高于非原住民族”,以屏东县为例,虽然原住民儿少只占全国儿少人口数的3.5%,但其儿少性侵害受害人数却占全国儿少性侵案件的12%;其次,18岁以下男童被害人自2005年至2020年期间有增加的趋势。监委们呼吁,卫福部应正视原乡儿少性侵害问题,并研拟“性侵害事件未成年行为人处遇指引”。

在三级预防阶段中,应针对已发生的事件将伤害降到最低。但监委们调查发现,教育人员面对校园性平事件时,往往容易出现两极化的行为表现,不是“卸责式”的凡事都通报,就是“逃避式”的避免通报,多数儿少被害者缺乏求助管道而选择隐忍;而知情者也因法令保护不足而不敢揭弊,一旦揭露也可能产生“替代性创伤症候群”。

其次,调查报告指出,校园儿少性侵业务承办人员更迭频繁,相关专业人员培力及专业知能难以累积,偏乡小校更欠缺经费资源。此外,据卫福部统计,近10年疑似儿少性侵害案件中,有近三成是加害人未满18岁、被害人未满16岁的“两小无猜”案件,考量儿少最佳利益,应有不同处理方式,辅导先行。

监委们也认为,各地检署对儿少性侵害案件的减述过程做法不一致,导致被害儿少重复陈述情形仍存在,尚有检讨改善的空间;且法院审理性侵害案件使用司法询问员比率仅7%至10.68%、专家证人仅0.42%至1.22%,显见司法询问员引进儿少性侵害案件实务运用比率偏低,长期角色定位不明,影响被害儿少及身心障碍者表意权。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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