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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贩卖笑气 重罚3至10倍最高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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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8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容易取得也易遭滥用。工业用笑气已被列为台湾第一个“关注化学物质”,为加强管制笑气等物质,环保署30日公告修正《违反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罚锾额度裁罚准则》第2条、第6条,违规贩卖笑气等关注化学物质,且污染环境或公众健康,将可加重裁处3倍至10倍罚锾,最高罚金30万元。

环保署指出,考量列管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遭误用、滥用,例如:笑气被不当滥用,其单一物质、单一次违法运作的潜在影响范畴及人数广泛,仅以现行运作物质数量或违规次数的裁量因子计算罚锾额度,难以反映违规情节,同时为顾及法律适用一致性,违法滥用列管化学物质,主管机关将可加重裁处3倍至10倍。

环保署表示,以列管笑气为例,除了违法运作致人于死或危害人体健康等重大情节,可处最高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科罚金最高1千万元刑责外,行政罚部分,若是业者违规贩卖,可能包含不特定对象,比个人使用影响更大,此种情形之下,主管机关可依个案事证认定“有污染环境或危害公众健康之虞”时,加重裁处3倍至10倍罚锾,最高到30万元,期望吓阻违法情事发生。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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