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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期约200万元开公听会施压经济部 证人:徐永明只借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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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9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北地方法院审理立委集体收贿案,10日针对前时代力量党主席徐永明涉嫌与前太流公司董事长李恒隆期约贿赂200万元,以与东吴大学法律系合办公听会的方式企图向经济部官员施压部分,传唤主办公听会的东吴大学教授胡博砚出庭作证。胡博砚证称,徐永明只负责借场地。

检方起诉指出,李恒隆、白手套郭克铭、徐永明、趋势民调总经理吴世昌等人于2019年12月2日上午,在徐永明国会办公室内期约以200万元为代价,由徐永明与东吴大学合办公听会,并由徐永明向立法院借用会议室作为举办场地,再共同具名发文施压经济部官员出席、朝向对李恒隆有利的方向修正《公司法》。

然而,双方却在如何交付贿款方面未有共识,李恒隆倾向以现金方式当面交付新台币200万元给徐永明,但徐永明坚持透过吴世昌作为联系窗口,并以政治献金的名义汇入时代力量政治献金专户,导致最终在检调2020年7月31日发动搜索约谈时仍未交付贿款。

不过,徐永明辩称,他只负责借场地,绝对没有施压官员,并声请传唤公听会主办人胡博砚作证。胡博砚10日出庭证称,郭克铭2019年底与他联系,双方讨论后决定举行公听会讨论《公司法》修法问题,他便向校方提交产学合作计划,并经校方核定;他强调,这种产学合作非常多、经常举办,也经常会邀请行政机关官员出席。

胡博砚认为,整场公听会的主办单位就是东吴大学,由他担任主持人,也并未跟徐永明合办,且从头到尾都没有与徐永明或他的国会办公室讨论公听会内容,他与徐永明也有一段时间未联络;经济部与法务部都是由他发函,由于郭克铭向他表示徐永明会协助借用立法院场地,所以也把徐永明列入发函正本对象。

至于为何将徐永明列入与会人员名单中?胡博砚表示,因为系列公听会原定要连续开好几个月,考量徐永明当时将卸任立委并返回东吴大学任教,所以才会把他列入名单中,但并未告知他;此外,郭克铭也没有向他提过要给徐永明或时代力量政治献金。整体而言,胡博砚的证词对徐永明较为有利。◇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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