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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化再利用 云林荣获环保署特优奖

云林县环保局推广焚化再生粒料成效卓越,荣获环保署“109年度垃圾焚化厂焚化底渣再利用查核评鉴”特优奖。(云林县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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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9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廖素贞台湾云林报导)云林县环保局推广焚化再生粒料成效卓越,荣获环保署“109年度垃圾焚化厂焚化底渣再利用查核评鉴”特优奖,10日于斗六三好酒店举办颁奖典礼,由行政院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长李健育颁奖,县环保局长张乔维代表受奖,县长张丽善并亲自到场观礼致意,肯定环保局对资源再利用的努力。

近年环保局积极推动焚化再生粒料去化应用、制定相关制度及拓展多元管道,并落实流向及品质管理,以达资源妥善利用目标。

颁奖典礼,由行政院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长李健育(左)颁奖,县环保局长张乔维(右)代表受奖。(云林县政府提供)
县长张丽善(中) 亲自到场观礼致意,肯定环保局对资源再利用的努力。(云林县政府提供)

环保局长张乔维表示,焚化再生粒料系由垃圾,经焚化程序及再利用处理转化成产品,需检验合格才可回运至县内使用。针对县内焚化再生粒料环保局严格进行控管、检测及查核,自粒料品质、使用用途、流向追踪及环境监测,确保使用于环境无虞,且未经处理之底渣不直接回运。

统计至110年7月为止,总回运量为17万9,018公吨,总使用量为17万3,442公吨,使用率达97 %,以公共工程使用控制性低强度回填材料(CLSM)为主,约占总使用量75 %、其次为掩埋场覆土、砖品及无筋水泥制品等用途。

张乔维说,配合环保署推动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政策,陆续订定供料机制、使用要点、奖励制度及建立监督暨推广小组等制度,严格把关品质、流向及使用情形;109年更制定查核评鉴制度,藉以有效监督管理使用于公共工程之品质,确保工程单位使用无虞。未来环保局将持续推动焚化再生粒料各项政策,以达资源循环再利用,垃圾零废弃之目标。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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