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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岛19县市首波预售屋联合稽查 违规率逾六成

内政部9月16日联合台湾本岛19个县市政府,发动首次预售屋全面联合稽查。(内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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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9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北报导)预售屋新制7月1日上路后,内政部9月16日联合台湾本岛19个县市政府,发动首次全面联合稽查,在56个预售屋建案中查获36个建案违规,比率高达64%。内政部强调,后续将密切观察“928档期”预售屋销售情形,若有蓄意哄抬或重大违规也会速查严处。

依预售屋新制规定,业者在销售预售屋前,应先将相关资讯及定型化契约报地方政府备查,若使用红单(购屋预约单)销售也不得约定有保留出售等事项。内政部指出,这次稽查结果,有一个建案未报备查即进行销售,将裁罚3~15万元;在48个使用红单的建案中,有一个建案违反规定,将按违规红单户数裁罚,每户15~100万元。

新制也规定,业者签订的买卖契约必须符合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与不得记载事项规定。内政部这次稽查发现,有12个建案违反该规定,违规态样包括水电及瓦斯内管线费用未约定由卖方负担、交屋保留款低于房价总价5%、未提供履约担保证明文件影本等,因此,将按契约违规户数裁罚,每户6~30万元。

内政部也查出,有4个建案广告未注明业者名称、7个建案于收取定金单据或签订买卖契约书时,未指派不动产经纪人签章,将依违反《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处罚6~30万元;另有3个建案委托代销契约未备查,将依同法处罚3~15万元;至于有20个建案销售中心或样品屋未取得合法建筑使用文件,将依《建筑法》等规定要求改善或裁罚。

内政部提醒,预售屋交易期间长,容易受市场因素影响,消费者应多了解建案资讯,审慎评估合理市场行情及自身负担能力,切勿受广告或现场销售热潮误导。◇

内政部联合台湾本岛19县市政府首次预售屋联合稽查结果违规态样建案数法源处罚预售屋销售前未将建案资讯及定型化契约报请地方政府备查1《平均地权条例》3~15万元购屋预约单(红单)约定保留出售等不利于买受人事项115~100万元(每户)买卖契约未符合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与不得记载事项规定126~30万元(每户)销售广告未注明业者名称4《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6~30万元收取定金单据或签订买卖契约书时未指派不动产经纪人签章76~30万元委托代销契约未备查33~15万元销售中心或样品屋未取得合法建筑使用文件20《建筑法》要求限期改善或裁罚资料来源:内政部  记者/袁世钢制表

责任编辑:林勤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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