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非公民投票法案 白思豪表态将否决

该法案允绿卡和合法工卡身份等非公民纽约人也能在市级选举中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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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9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黄小堂纽约报导)纽约市议会9月20日针对市议员罗德里格斯(Ydanis Rodriguez)提出的非公民投票法案(Intro. 1867)召开听证会,该法案允许持有绿卡者(永久居民)和合法工作身份等非公民纽约人也能在市级选举中投票。目前该法案已得到市议会绝大多数议员的支持,之后市议会如表决通过该法案,将送交市长签署。

不过市长白思豪9月17日已向WNYC电台表示,市府法律部门认为此法案违反州宪法第二条第一款,即便通过也将遭遇法律挑战,“我们已经尽一切可能帮助纽约移民,包括无证移民,但是对于该法案,我们不认为是合法的⋯⋯法律部门对此非常清楚”。白思豪说,如果法案送到他面前等待签署,会使用否决权。

纽约州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纽约可投票的人限定为年满18岁并在纽约居住至少30天的美国公民;纽约州选举法§5-102(1)规定:“除非是美国公民,否则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参加任何选举和投票”(No person shall be qualified to register for and vote at any election unless he is a citizen of the United States)

白思豪的任期到今年年底结束,外界预期将顺利当选下届纽约市长的亚当斯(Eric Adams)已于20日听证会上发言,表示支持非公民投票法案,“在民主国家,没有什么比投票权更基本的权利了,然而,目前有近100万纽约人被剥夺了这项权利,因此我呼吁市议会通过Intro. 1867”;共和党市长候选人斯利瓦(Curtis Sliwa)则回应,不支持该法案,“投票权是公民的特权”。

该法案允许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或者拥有合法工作身份并在纽约市连续居住至少30天的非公民、“童年抵美者暂缓遣返计划”(DACA)的梦想生和具临时保护身份者(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简称TPS)等,皆授权可在市级选举中投票,例如市长、市主计长、纽约市公益维护人(Public Advocate)、区长、市议员和任何纽约市倡议的投票选举;非公民将无权在州级或联邦层级选举中投票。

在纽约市议会51位市议员中,目前已有34名市议员支持,人数足以通过该法案,而表态反对的市议员包括霍尔顿(Robert Holden)、叶格(Kalman Yeger)、博雷利(Joe Borelli)和欧瑞曲(Eric Ulrich)。

纽约市华人居民凌风受访时表示,赋予非公民投票权将大大的降低公民身份的价值,而且投票权可决定一个城市,甚至是一个国家各层面的未来发展方向,投票者需具有理性思考且经过一定的考核,不能变成没有底线的放宽权利。凌风还表示:“如果非公民也能有政治投票权,那申请公民的意义何在?”◇

责任编辑: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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