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访民赵春红遭警告不能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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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9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熙采访报导)河北知名维权人士赵春红9月3日向大纪元说,“这一个多月被三次警告要收拾俺,分别是平泉市法院院长孙绍刚和执行局局长李小华,以及我诉讼案件的被执行人王平。”她并声明绝不会自杀,若发生意外纯属地方政府打击迫害。

赵春红表示,“8月31日法院院长打电话给我说:你不能瞎跑,再乱跑就收拾你。我31日在北京密云公安检查站发现法院的车到处跟着我,我被地方截回了。法院的法官直接参与了这次行动。据说王平已派小弟追到北京准备对我下手。”

她说,“各级部门都明白我是赢了官司,但是却成为没有得到判决结果的受害人。在法院判决后的这五年时间只执行了十分之一,王平与法院签的执行担保书,用财产做抵押,从2019年12月份开始每月交90万,到今年8月底应缴纳1980万,至今为什么不交?法院徇私枉法,我的生命财产不能得到保障,却还要我保持沉默。”

记者致电平泉市法院院长孙绍刚,核实他是否说过要“收拾”赵春红的话,他未回应这问题,直接说了赵春红的事,“第一,赵春红有理;第二,9月底矿权办下来她的事情一定给解决;第三,9月底矿权办不下来,会要求上级部门追究责任,她的事情保证一定给她解决,我这个人说到做到。”最后她要赵春红回平泉,保证不会办(打压)她,请她放心。

至于孙绍刚的承诺能否兑现,还有待观察。

河北知名维权人士赵春红。(受访者提供)

投资矿业被侵权 打赢官司法院不执行

赵春红是河北省承德市人,24岁开始经商,经营过服装,开过餐厅,后来投资近百万元在秦皇岛青龙县与当地人田大力合资开发青龙西沟铜矿,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佟书剑、县长张立群、人大主任陈军、政协主席田学青拥有该铜矿暗股。

2006年该铜矿取得探矿许可证并投入生产,赵春红作为实际投资股权人,不仅没有经营权、知情权,甚至得不到股份利益。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赵春红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股权。

在被告没有反诉的情况下,法院确认了赵春红的股权,但是法官判定赵春红追加投资。赵春红认为,作为股权人在基本权利都没有得到保障的情况下,追加投资显然不公。

于是赵春红开始上访,多年来她遭到地方政府的拘留、关押、跟踪、监控等打压维稳。

2021年8月1日,赵春红和家人驾车外出旅游,车子刚要进入秦皇岛市的北戴河区就被拦下盘查,紧接着当地公安局就电话联系赵春红,要她千万不要有动作(上访),河北省公安厅长发话了,这一次一定依法解决她的合理诉求。

赵春红被接回后等待解决问题,她想,这次连公安厅长都搬出来了应该是真的,但是当局还是一直拖延着不给处理。

赵春红的好友伍女士表示,“赵春红事件是由于中共权贵看到这种投资有利益就想掠夺侵吞,法院判给她的股份利益到现在还没给她全额返还,所以她一直在维权,过程中被拘留、关押,长期被跟监,这种侵害人权的行为太严重了,应该强力谴责。”

责任编辑: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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