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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拟推新法 加强监管谷歌等电子支付服务

澳洲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正在推动一项新立法,禁止大型科技公司在竞争之前,自行选择自己的应用程序、服务和支付平台。届时,苹果、谷歌等大型科技公司的反竞争行为将面临严厉的监管。(Justin Tallis/AFP via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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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9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夏楚君澳洲悉尼编译报导)澳洲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拟推动一项新立法,禁止大型科技公司在竞争之前,自行选择自己的应用程序、服务和支付平台。届时,苹果、谷歌、脸书和其它大型科技公司的反竞争行为将面临严厉的监管。

ACCC主席西姆斯(Rod Sims)表示,将于明年初与业界讨论拟定中的法规,其中包括允许澳洲取缔诸如将应用程序与操作系统捆绑,或阻止软件开发商使用他们选择的支付系统等行为,并将对违反这些规定的公司处以“非常严厉的罚款”。

西姆斯告诉《澳洲金融评论报》,这种“事前”监管,即提前禁止特定的反竞争行为,而不是“事后”处理的举措已经在澳洲的电力和电信市场实施。

西姆斯说,自我推荐,即苹果和谷歌等公司在产品竞争之前推广自己的软件和服务,将是ACCC关注的一个主要领域。

“数字平台现在也在参与金融服务,苹果公司却不允许其他人使用其NFC(近场通信)进行非接触式支付。”

8月,财长弗莱登柏格(Josh Frydenberg)也提议对大型科技公司在金融服务中的作用进行更严格的监管,并建议采用国家利益触发机制,以命令苹果公司向联邦银行等竞争对手开放Apple Pay数字钱包。

苹果公司CEO Tim Cook在介绍移动支付工具Apple Pay。 (Justin Sullivan/Getty Images)

西姆斯说,ACCC提交的报告审视了其对大型科技公司长达五年的调查,并建议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新南威尔士大学竞争法专家希利(Deborah Healey)教授说,全世界有证据表明,“数字平台过于庞大和多样化,无法根据传统竞争法进行管理”,这意味着需要制定某种新的法律。

欧盟、英国、德国、日本和美国都在考虑对大科技公司进行某种形式的事前监管,韩国刚刚通过了管理与苹果和谷歌应用商店相关的一系列限制问题的法律。

欧盟提议的《数字市场法》包含监管机构希望看到的禁止大型科技行为的一份黑名单,其中包括将不同企业的客户数据合并到一个数据库的做法;苹果禁止应用开发者告知客户可以在应用商店之外,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同样的应用和服务的做法;谷歌强迫手机制造商在安卓手机上捆绑谷歌搜索的做法;以及苹果坚持所有应用内购买,必须使用自己的支付系统的行为等。

责任编辑:宗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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