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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公民权完成初审 将送立院院会表决

民进党团、台湾民众党团及时代力量党团18日经讨论,决定共提18岁公民权修宪版本。(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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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1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18日召开修宪委员会,国民党立委再度缺席,民进党、民众党、时代力量经讨论后取得共识,共同提出18岁公民权修宪版本,经初审后通过三党有共识的修正动议版本,将送立院院会进行表决。

根据《宪法》规定,修宪须经立委1/4提议,立法院院会讨论,需立委总额3/4出席(85位立委)、出席立委3/4同意(64位),提出宪法修正案,公告半年后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的半数,即通过。依目前立法院的席次结构,若没有国民党团支持,修宪案将无法通过。

立法院修宪委员会18日正式进入修宪提案议程,并进行逐条讨论的审查。包括民进党、民众党与时代力量将共提18岁公民权的版本。

民进党立委刘世芳表示,修宪委员会宣读全部的修宪提案,代表正式进入修宪审查跟讨论程序,感谢民众党立委张其禄、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在18岁公民权的概念上与民进党相近,经讨论后决定共提具高度共识的18岁公民权版本。

张其禄表示,18岁公民权是全民共识,在跟民进党、时代力量磋商后,发现大家版本差异不大,只是一些技术细节问题,经过讨论后,技术细节克服,不管选举、罢免、公投权利,都直接落实在宪法条文里面,让公民权下降到18岁可以马上具体落实。

邱显智则说,台湾的18岁公民权已落后其他国家太久,应该要与时俱进,希望可赶快交付公民复决,交付公民复决,让18岁公民权能真正在台湾落实。

初审通过的条文增订《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一条之一,规定中华民国国民年满18岁者,有依法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及参加公民投票之权。除本宪法及法律别有规定者外,年满18岁者,有依法被选举之权。宪法第130条之规定,停止适用。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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