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雄抢文件案 马绍祥作供受惊 辩方质疑恶人先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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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1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泽宇香港综合报导)时任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被指在2016年的立法会会议上,抢去时任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的文件,被控藐视罪。案件19日在东区法院重审,马绍祥出庭作供称“我宜家都惊”,不过辩方质疑片段未见到其害怕,又指议员当时就重大公众利益向官员表达不满,形容马绍祥报警是“恶人先告状”,马绍祥不同意。

马绍祥19日作供说,当日在立法会举行联席会议,讨论横洲发展计划。被告在会上要求提供涉事顾问公司的文件,不过他没有带在身上,就回答没有。被告其后走向他,拿走含机密资料的文件夹,并交由另一名议员朱凯廸翻看。

马绍祥续指,他当时随即向会议主席麦美娟投诉,被告其后被保安带离会议室,文件夹中的资料亦无遗失。他认为被告的行为阻碍立法会运作,并在翌日就事件报案。

辩方盘问时指,横洲发展计划当时被指涉及“官商乡勾结”,被告当时作为立法会议员有责任向政府问责,马绍祥同意。辩方其后引述数位议员的发言片段,指发言是对政府及马绍祥不满。不过马绍祥最初没有正面回答,最后才说相信是负面评论。

辩方又质疑,马绍祥最初的口供没有提及害怕,而且片段显示被告取走文件时,马绍祥反应镇定,没有受惊的表现。马绍祥则辩称,表面不一定看见受惊,又称回想起“我宜家都惊”。

被告梁国雄否认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17(c)条的藐视罪,即于2016年11月15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举行会议时引起骚乱,致该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

该案在原审时,裁判官认为控罪条文不适用于议员将案件搁置,其后律政司和梁国雄反复上诉,最终终审法院裁定梁国雄败诉,案件发还重审。◇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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