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袭击港法轮功学员 黑帮分子获刑2年9月

主谋元凶未落马 受害人吁查真相 爆中共长期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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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1月28日讯】(香港大纪元记者张晓慧采访报导)2019年反送中运动期间、中共建政70周年前夕,一天内曾发生时任立法会议员邝俊宇、《苹果日报》记者及申请10.1游行的法轮功学员同日被袭击事件,震惊各界。历经两年多,虽然袭击法轮功的幕后主谋和凶徒未落网,其中一名涉在现场监视受害人的三合会成员1月26日被判刑2年9个月。

香港法轮佛学会欢迎法庭判决,认为彰显善恶有报、惩恶扬善的人间正理。但强调真相还未查明,法轮功学员长期遭受中共迫害,这次事件也是中共有组织策划、幕后指使和操纵,呼吁各界继续调查真相,将凶徒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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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人在海外、当年遭袭击至头破血流的受害者廖女士也首次在判决后接受采访,曝光多年来她遭到中共特务跟踪及恐吓经历。

法官:涉有组织、有计划袭击 应重判以吓阻

案件从去年10月4日开审,历经约四个月的聆讯,区域法院暂委法官许肇强裁决被告柯衍湛有意图而伤人”罪成,今年1月26日判他即时监禁2年9个月。

涉袭击法轮功学员 睇水男子罪成
法轮功学员遭暴徒袭击案,案中第一被告柯衍湛。(宋碧龙/ 大纪元)

法官指,有意图而伤人是非常严重的罪行。本案是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的袭击,有人负责指挥,有人在警署监视受害人,有人负责施袭,有人开车接载凶徒离开。凶徒持类似警棍物体袭击受害人头部,可见有意图对受害人造成严重伤害。受害人遇袭后,头部伤口长达4至5厘米,入院缝了5针,大腿内侧瘀伤。这些均是加重判刑的因素。

辩方大律师求情说,被告以为“睇水”(把风)并不严重,低估了犯案的严重性。法官则说,虽然被告比起主谋和施袭凶徒刑责为轻,但与其他参与者并无分别,应判处有阻吓力的刑罚。

截查怀疑袭警者 警员意外捉到把风者

被判罪成的柯衍湛今年22岁,他和同案的两名被告,均在同一酒吧工作,柯又是三合会成员。在袭击事件发生前,柯在长沙湾警署附近徘徊。拘捕他的警员作供称,当天附近葵涌曾发生袭警事件,“因担忧同事安全”,怀疑他在警署外徘徊形迹可疑,于是上前截查。

柯被带回警署后,不到一小时即发生袭击法轮功学员案。警员在柯衍湛手机内发现两张受害人的照片,他手机内的WhatsApp群组和对讲程式Zello在案发时收到可疑讯息,包括“长顺街地铁站”,“target(目标)出来”。法官指,讯息与受害人遇袭的时间、路线吻合。

另外两名被告陈嘉明及王述杰也因为在警署附近徘徊,被其他警员在案发前截查。他们的电话号码也在可疑WhatsApp群组内,但控方没有提供两人的手机资料作为证据。法官引述判例指,不能单凭柯衍湛手机内的证据将另外两名被告定罪,裁定两人罪名不成立。不过法官指出,陈嘉明同样行为可疑,不排除也参与了监视廖女士。另外,王述杰在袭击次日即离港前往大陆。

法轮功学员前年遇袭案下月裁决
2021年11月12日,法轮功学员廖女士前年就10.1游行与警方开会后,遭暴徒袭击。3名被告柯衍湛、陈嘉明及王述杰被控“有意图伤人罪”。图为王述杰。(宋碧龙/大纪元)

代表柯衍湛的大律师一度声称受害人廖女士没有出庭,不排除遇袭是“自编自导,骗取赔偿及同情”,法官驳斥他说法毫无理据,指廖女士头顶伤势严重,质问“怎么会故意令自己脆弱的头部受到如此重击?”

受害人伤势严重 一年后仍疼痛

受害人廖女士遇袭后,中共国安多次威胁她在大陆的家人说“要来香港拘捕她”。因担心安全,次年她移居海外。她对大纪元表示,头部伤口一个月才勉强愈合,遇袭后一年仍感痛楚,目前已经康复,所幸她修炼法轮功后身体比以往健康,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她忆述,2019年9月24日,她在长沙湾警署与警方开会后,与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离开警署,正打着电话,突然有两个黑衣人冲向她,一人打头、一人打身体。她遇袭后遍体鳞伤,全身瘀血发紫,头部血流不止。

2019年9月24日,香港法轮功学员廖秋兰在与警方商谈法轮功十一游行活动后,在街上受暴徒袭击,头部受伤流血。(黄晓翔/大纪元)

1999年7月法轮功遭到中共迫害后,廖女士多次代表香港法轮功向警方申请游行集会。她指,中共特务多年来一直跟踪、恐吓她。每当法轮功学员有活动,她出行、搭车都有人跟踪,每日24小时接到骚扰恐吓电话,连家人也受滋扰。为了家人安全,她多年不敢回家。

在2016年7.20法轮功反迫害周年集会上,廖女士被当头淋红油,随后中共特务又打电话恐吓她:“你不要继续搞活动,你继续搞活动,下次就不是这样的下场。”“再搞法轮功活动就对你不客气,对你下狠手。”2019年遭到袭击后,她仍然频繁遭跟踪、接到恐吓电话,最终她担心人身安全,决定离开香港。

多年来坚持在香港申请反迫害游行集会,廖女士表示自己并非愿意“出头”,只是为被无辜迫害、被活摘器官的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伸张正义。她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为何不可以为法轮功讲一句公道话?”她强调,法轮功的活动都是合法的,得到了警方批准和协助。

受害人提供凶徒车牌 大律师吁警全力追查

廖女士也透露,当日她被袭击时,同行友人记下接载凶徒的车牌号码,提供给警方,警方也取得了她被袭击地点的闭路电视。事隔半年后,警方曾要她到警署从十几人当中辨认哪个是袭击她的凶徒,但当时凶徒是蒙面的,她无从认出。警方没有告知她有否拘捕涉案车辆的车主。

廖女士又指,三名被告都在同一酒吧工作,又是三合会成员,但警方没有继续调查,只是“草草了事”。她强烈要求港府彻查事件,捉拿幕后元凶,将暴徒绳之于法。

曾任职廉署调查主任的大律师查锡我接受大纪元采访表示,如果有提供车牌,又有WhatsApp电话,按道理应该不难查到其它涉案者,但也不排除有其它原因难以捉拿,譬如涉案者已离开香港。他期望警方投入所有资源尽全力调查,因为袭击法轮功学员事件对香港影响深远。

在廖女士遇袭之后,去年5.13法轮大法日前夕,又发生香港法轮佛学会会长梁珍被蒙面恶徒持棍殴伤案件,梁珍提供了袭击者车牌,现场也有闭路电视。警方虽然事后拘捕至少两名凶徒,但日前却称证据不足,无人被检控。也有老年法轮功学员在街头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恶徒推跌,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到跟踪、监视。

大纪元记者梁珍住所外被暴力袭击送院治理
2021年5月11日,大纪元记者梁珍在住所楼下遭到凶徒持棍棒袭击身体。凶徒施袭约一分钟后,立即驾车逃离现场。梁珍送院验伤并报警。(宋碧龙/ 大纪元)

查锡我强调,法轮功在香港是合法组织,任何人用非法、暴力手段,以袭击、恐吓阻止他人进行合法活动,都应该受到谴责,任何市民无论是否法轮功学员,都应受到法律保障。

钟剑华:案件如恐怖袭击

香港民研副行政总裁钟剑华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案件的严重性如同恐怖袭击,“针对性的跟踪,并有预谋地作出袭击,也不是受袭者作出过任何挑衅的行为,这种暴力是十分严重的。”

钟剑华也指,在多次同类袭击事件当中,港府都显然没有根查袭击者背后势力,认为港府执法有明显不均衡,甚至偏颇。

责任编辑:陈玟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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