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煽惑参与六四集会 邹幸彤罪成与另案共囚22月

人气 23

【大纪元2022年01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泽宇香港报导)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因在网上及《明报》发表文章,被控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裁判官陈慧敏昨日于西九龙法院裁定邹幸彤罪成,判囚15个月,其中10个月与2020年六四集会案的刑期分期执行,即邹幸彤的总刑期为1年10个月。

邹幸彤早前自辩曾解释,她在网上发布的“烛光无罪,坚守阵地”帖文,是呼吁市民用个人行动去延续原本在维园的烛光,指是香港人教会她择善固执,是香港人煽惑她按良知行事,如果因此受刑,亦无怨无悔。

裁判官裁决时称,集会自由从不是绝对,本案被告所涉文章,内容是向公众作出鼓励、说服、提议和施压,对于被告辩称有关内容只是呼吁6月4日晚上在“任何地点点起烛光”,认为只是推卸责任。裁判官续指,被告被盘问是对 “坚守阵地”一词言词闪缩,考虑到支联会已在维园举办了31年集会,而且被告是以支联会副主席的身份发文,认为“坚守阵地”明显是指维园。

裁判官又认为,以被告背景和学历,不可能连基本主张也表达不出,涉案文章有瓜田李下之嫌,考虑她的整体言行,裁定她具煽惑动机及犯罪意图。

邹幸彤自行求情时指,短短2年间六四集会被禁止、国殇之柱和民主女神像被移走、《苹果日报》、《立场新闻》、《众新闻》亦停运,在公众平台,悼念六四的空间将完全消失,恰恰证明其贴文的内容,判决会向公众传达烛光、文字有罪的讯息。她又形容法庭的判决如在参与洗刷历史的工程,强调无论法庭的判刑如何,她会继续说自己应说的话。

她在庭上又指,六四死难者家属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有旁听人士听到后拍手,被裁判官警告不应在法庭宣示政见、政治诉求,批评他们扰乱法庭秩序,要求法庭保安抄下他们身份证号码并带离法庭。

裁判官在判刑时表示,以12个月作为量刑起点,因邹幸彤在2020年六四集会案保释期间犯案,刑期上调至15个月。不过邹幸彤随即澄清她涉及的2020年六四集会案属传票性质,不需要保释。

裁判官随后休庭确认了有关事实,但又指邹幸彤在等候2020六四案件审讯期间犯案,性质类近,决定维持原本判刑。邹幸彤被判囚15个月,其中10个月与另案刑期分期执行,即总刑期为1年10个月。◇

责任编辑:李薇

相关新闻
黎智英等8人分别被判4个半月至14个月
【秦鹏直播】浙江女子穿和服被查 引爆网络
【翻墙必看】上海小红楼神秘“师爷”是谁
组图:六四集会案 黎智英等8人被判监禁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