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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春混越南茶卖中国未遂 南投茶商认罪获缓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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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0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南投报导)台湾南投县一名叶姓茶商涉嫌将每台斤310元的台湾产四季春茶叶、120元的越南茶叶以3:2的比例混合后,虚伪标示为“翠玉青茶、产地:台湾”,并欲以每台斤400元的价格贩售给中国茶商。2021年11月遭南投卫生局查获后,南投地检署考量他坦承犯行,予以缓起诉处分。

检方调查,叶男于2021年9月间,分别以每台斤310元、120元的价格,向他的陈姓友人公司购买四季春茶叶32台斤、越南茶叶20台斤,自行以18台斤四季春茶叶混合12台斤越南茶叶烘焙后,将其中的15台斤委托不知的陈男公司,再加入四季春茶叶15台斤二次加工,并以印有“高山茶”的包装袋分装成30包,全都标示为“翠玉青茶、产地:台湾”。

叶男原欲将此混充茶叶以每包400元的价格贩售给中国茶商,但迟未获对方回应;同年10月间,叶男再将其余15台斤混充茶叶如法炮制,委由陈男公司加入四季春茶叶15台斤,分装30包后囤放于陈男公司。

未料,南投县卫生局同年11月赴陈男公司抽验时,经农委会茶叶改良场鉴定该“翠玉青茶”含有境外茶成分,因此函转南投地检署侦办。检察官依茶叶改良场开发的茶叶多重元素分析技术进行茶叶产地鉴别后,确定该茶为越南茶混装台湾茶。

叶男到案后坦承犯行,虽然检方怀疑茶叶加工与运输成本不止400元,但叶男供称,他是为了要在中国“打开市场”,贩售价格就是一包新台币400元。检方认定,叶男涉犯刑法贩卖虚伪标记原产地商品、诈欺取财未遂等罪,但考量他以坦承犯行且缴回犯罪所得1万2千元,因此予以缓起诉处分1年,另须向国库支付5万元。◇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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