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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骑电动滑板车上路 台法官认定酒驾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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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0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北市一名曾姓男子今年7月饮酒后骑乘电动滑板车上路,警方拦检后测得呼气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92毫克,将他移送法办。台北地院审理认为,该滑板车确实属于用马达运转作为动力来源的交通工具,最高时速可达25公里,属于酒驾,因此将他判刑2月,得改服劳役。

判决指出,曾男今年7月14日清晨5时许,在北市信义区夜店喝完啤酒后,骑“小米电动滑板车PRO”上路,遭警方拦检实施酒测后,测得呼气酒精浓度高达每公升0.92毫克,超过每公升0.25毫克的酒驾门槛,因此依公共危险罪将他移送法办。

曾男质疑,他并非驾驶机车或汽车,骑“滑板车”不是酒驾。但检方认为,“小米电动滑板车PRO”机身重量14.2公斤,最大负荷100公斤,最高时速可达25公里,满电可续行45公里,且配备双重刹车系统,若发生交通事故,通常足以导致一定程度的伤亡,因此电动滑板车属于法律规定的动力交通工具,讯后依公共危险罪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台北地院审理认为,该电动滑板车是使用电力作为驱动能量,电机最大功率为600瓦,最高时速可达25公里,并设有E-ABS防抱死、通风式碟煞等双重刹车系统,确实属于用马达运转作为动力来源的交通工具;而曾男酒后骑乘,已触犯公共危险罪。考量电动滑板车速度有限,对公众往来安全危害较汽、机车为轻微,将他判刑2月,并科罚金1万元。◇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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