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的外卖酒水法 是否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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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1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殷瑞娜编译报导)纽森(Gavin Newsom)在2021年10月签署立法后,外带鸡尾酒的销售,于今年1月1日在加州变得合法。

这是纽森签署的三项法案之一,作为其疫情恢复方案的一部分,以帮助企业和餐馆从COVID-19大流行中恢复。其它两个法案扩展了户外用餐许可和小公园(餐馆露天场所)的酒类销售。

参议员比尔多德(Bill Dodd)提出的参议院389号法案,允许销售食品的餐馆、酒吧、啤酒厂和酒厂在消费者订餐时,提供外带酒精饮料。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当餐馆、酒吧和酿酒厂关闭时,鸡尾酒被订购后带走,成为常态。

随着餐馆、酒吧、啤酒厂和酒厂照常营业,该法律在加州是否仍然有效?

回答是肯定的。该法案允许这些企业,在2026年12月31日前,继续出售外带鸡尾酒。

根据加州酒精饮料控制部(Department of Alcoholic Beverage Control)的说法,拥有某些酒精许可证的企业,需要遵循准则和要求,向消费者出售外带酒精饮料。

根据加州酒精饮料控制部的网站,要求如下:

– 持牌人可以销售用于外卖的蒸馏酒,条件是饮料装在制造商预包装的容器中,并由消费者订购和取走。

– 如果满足特定的条件,持牌人也可以销售装在非制造商密封的容器中的酒水饮料,但啤酒除外。

根据该网站,这些特定的条件包括:
– 酒精饮料必须由消费者本人直接向持牌人订购和领取(不能在持牌场所以外的地方交付给消费者)。订购的消费者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以核实合法的酒精消费年龄,并证明他们是下订单的消费者。

-酒精饮料必须包装在带有安全盖子的容器中,其密封方式,旨在防止在不打开盖子破坏密封的情况下饮用。

– 酒水只能用单次饮用的容器出售,容器的容量在187毫升至355毫升(6.3至12盎司)之间。

-混合饮料和鸡尾酒中的蒸馏酒不能超过4.5盎司。

-只能随餐购买,每餐最多2杯。

– 酒精饮料容器必须有清晰醒目的标签,或以其它方式标识为含有酒精,以便于识别为含有酒精的饮料。

– 必须在场所、网上或任何必要的地方张贴指定的警告标志,以确保购买酒精饮料的消费者,得到关于非制造商密封容器酒精饮料法律的通知。

– 销售前,持牌人应将其销售非制造商密封容器酒精饮料的意图,通知加州酒精饮料控制部。◇

责任编辑:李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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