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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晶片法子法 经济部:拼明年6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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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1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有“台版晶片法案”之称的《产业创新条例》第10条之2草案,经济部次长林全能21日表示,目前正在搜集各界对于研发规模等面向的意见,法案如果在本会期顺利通过,并在法案公布后6个月内订定子法,预估最快在明年6月上路。

立委黄国书表示,部分学者以地缘政治风险为由,加上欧洲、美国祭出晶片法案,日本半导体复兴计划、韩国K半导体战略等陆续推出,认为半导体产业供应链“去台化”。

林全能强调,台湾半导体产业群聚很强,先进制程技术也非常好,尽管国际很多国家积极发展半导体,但台湾优势依然存在,也是全球供应链可信赖的伙伴,没有所谓“去台化”问题。

至于行政院《产业创新条例》第10条之2修法,黄国书表示,要提供一定规模的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公司,才能享有研发投资抵减税金,所谓“一定规模”如何界定,相关子法订定时程为何?

对此,林全能表示,所谓“一定规模”要从产业在全球市场的经营能力观察,经济部正在搜集不同产业在国际上的发展情形,并了解各界意见后适当处理,待立法院通过修法后6个月内订定相关子法。他允诺草案如果可以在这会期顺利通过,“台版晶片法案”最快可于明年6月上路。

中经院WTO及RTA中心副执行长李淳对《大纪元时报》表示,产创条例属于防卫行工具,现在各国祭出高额补助措施、研发投资抵减,台湾目前是被动回应这样的发展趋势,如果研发经费“一定规模”的门槛订在100亿元,恐怕只有台积电、鸿海可以适用该项规定。

李淳认为,台湾目前只有针对研发投资抵减进行规划,应该盘点各国祭出哪些诱因机制,如何协助他们的企业取得或维持领先地位,例如关键战略产业的留才方案等,政府再采取对策。他说,如果研发经费“一定规模”的门槛订在100亿元,恐怕只有台积电、鸿海可以适用,建议扩大适用的范围。

李淳说,门槛降到50亿元,就可以让非半导体产业也能适用,尤其法令指要有前瞻技术创新、居于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的公司,其实台湾许多产业都居于领导地位。

他说,未来产业发展除了半导体外,也聚焦在电动车、AI、量子计算、生技等相关领域,都是美国点名为主要科技战场的一部分,“假设政府要协助台湾面对新的局面,确实可以考虑扩大,不要让最终受益者只有半导体”。

中央大学经济系教授邱俊荣告诉《大纪元时报》表示,台积电的先进制程不但推升台湾国际地位、创造经济条件,晶片对于国安也有很大贡献,法令制定不可能雨露均霑,政府想要确保台湾半导体优势,目的其实非常明确。

邱俊荣认为,台积电要到美国生产3奈米,许多人有“去台化”的看法,但其实台积电到美国设厂,预计产能主要提供美国本土使用,只要将台积电最核心的研发与关键技术留在台湾,适度把产能外移,对台湾来说并不是坏事。

他表示,政府如何将资源分配给需要发展的产业,例如5G、智慧应用、软体、电动车等,台版晶片法细项该如何界定也需要考验政府的智慧,否则某种程度上像是为了台积电“量身打造”。

责任编辑:晓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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