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残疾女因信仰遭重判 律师吁外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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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1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林岑心、夏惇侯采访报导)哈尔滨市残疾女子牛晓娜,曾因罹患进展型类风湿症濒临死亡,修炼法轮功后症状获得缓解。今年9月,她被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非法判决15年,今天(11月27日)哈尔滨中级法院以视讯方式,对取保在家的牛晓娜进行所谓的二审。有律师呼吁外界关注她的处境。

牛晓娜1975年出生,原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1996年,上大学二年级的她突然患上进展型类风湿症,两个膝盖肿大不能伸开,瘫痪在床。夜深人静时,她经常因疼痛而嚎啕大哭。家人遍寻名医,无法寻得救治良方。

牛晓娜的母亲佗文霞当时在牡丹江大学讲课,听学生介绍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于是和女儿走入修炼。自从1997年7月学炼法轮功后,牛晓娜的疼痛减轻许多,生活能够自理。

残疾人坚持信仰 遭关押迫害

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牛晓娜和母亲坚持修炼。2003年10月22日,牛晓娜在牡丹江爱民区遭到绑架,当时她被带到向阳派出所审讯7天,期间遭到殴打、灌芥末油。之后,当局轮番派人到她家,对她进行监视居住一个月。

2004年2月,牛晓娜被牡丹江爱民区法院非法判刑14年。因领有二级残疾证,4月末,牛晓娜去指定医院检查身体;9月中旬,坐在轮椅上的她被送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后被监外执行。

牛晓娜回到家中,病情复发,家人带她移居哈尔滨市。2005年,恢复修炼的牛晓娜可以逐渐推着凳子走几步;2008年后她能走路,类风湿症状没了。

2021年4月19日,牛晓娜与母亲在哈尔滨市居所再被警察绑架。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牛晓娜行动非常艰难,起床、如厕都需要同房犯人帮助,体重从105斤掉到85斤,前后关押80天后,7月9日取保后审时她骨瘦如柴,身形相当吓人。

与前罪并罚15年 律师:太荒唐

2022年9月29日,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以牛晓娜在2019至2021年间购买大量U盘复制法轮功真相资料,构陷她3年刑期,又称与“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并罚后”,共判处15年,并处罚人民币1000元。

11月27日,法院以疫情为由,透过网络视讯庭审,二审判决结果预计于12月中旬出炉。

哈尔滨法轮功学员牛晓娜遭法院判刑15年。(受访者提供)

一名不方便具名的大陆律师告诉大纪元,与所谓未执行刑罚并罚缺乏法律规依据,此做法太荒唐;另一个最大的问题是,牛晓娜是二级伤残,根本不适合关押,如果强行把她送进监狱,是典型的迫害。该律师希望外界紧急关注她的处境。

旅美人权律师吴绍平27日对大纪元表示,以牛晓娜二级残疾非常严重残疾的情况来说,按中共法律,应该是保外就医。2022年的判决书上,没有说明她2004年是什么原因没有进入刑期,如果是保外就医的话,是以什么形式执行。

他分析,在相关事实都没有说明清楚的情况下,可以推定牛晓娜没有通过任何违法方式获得保外就医,那么14年刑期已经过了,应当视为执行完毕,“一审判决事实说明不清,就应该依法被撤销或改判”。

罗织罪名入狱 律师:政治迫害

吴绍平认为,大量法轮功学员被判刑,只是因为他们传播法轮功真相,这没有法律依据。“信仰法轮功的人,不应被追究任何法律责任。无论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上,都无法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也无法认定学炼法轮功是一种犯罪行为,即使是《中国刑法》第300条,也无法证明这一点。”他说。

吴绍平认为,以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罪名强加到法轮功信仰群体身上,本身就是一个枉法行为,“既然在法律构成上,中共没办法证明信仰或传播法轮功犯罪,却不断将学员罗织罪名入狱,说明这是一种政治迫害”。

责任编辑:吴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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