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4种台湾珍稀林木 12/1起出口须申报

人气: 40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22年11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保护台湾森林珍稀自然资源,农委会林务局29日宣布,自今年12月1日起,红桧、台湾扁柏、台湾肖楠、牛樟等4种台湾特有贵重林木的原木、木材、雕刻品及艺品将管制出口,预计运行半年后进行滚动式检讨。

林务局表示,为防止珍贵林木资源遭盗伐后出口,因此与经济部国际贸易局依《贸易法》第11条规定公告,自12月1日起,国人如输出或携出上述4种贵重木的原木、木材,及单一次输出或携带出境同一货品号列内总重量超过5公斤的雕刻品或艺品,均应取得国产材识别标章(TAP、CAS、QR Code),并事前向海关申报及检附农委会同意文件。

林务局说,至于未满5公斤的雕刻品、艺品,虽然可免检附同意文件,但仍应事前向海关申报。有关本次公告所涉及的货品号列范围,详见经济部111年11月18日公告。

农委会计划科长黄镜谚向《大纪元时报》表示,主要考量是部分盗伐木头,会透过遭运出国外牟利,因此特别针对出口进行管制,至于以5公斤作为衡量标准,主要是为了便民需求,经林务局计算后,认为5公斤木材能放置于一般旅客的手携行李中,因此5公斤以下能免附证明文件,但仍需到海关取得通关代码才能携出国外。

另对于四种珍稀木材携出国外的统计资料,黄镜谚表示,因过往未有相关统计资料,仍待规定正式开始运作约半年后,才能进行滚动式检讨。

林务局表示,此项管制措施不只是为了避免盗伐,也希望藉由国产材标章进一步追踪、掌握台湾珍稀国产材去向;若未依照规定申报,不仅会没收木材原木,且会依《贸易法》最高裁罚新台币3百万元罚锾。

林务局说明,为核发同意文件,农委会已订有“特定林产品出口同意文件核发要点”,有关一般旅客携带出境规范,可参阅下方附图;如需进一步了解公告管制项目、对应的管制措施、输出程序,以及同意文件申请与核发流程,可洽特定林产品出口同意文件核发作业咨询服务窗口(电话:02-33664654)。

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