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创业 你必须知道的5个自保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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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1月28日讯】(Peter Daisyme撰文/大纪元记者李若琳编译)如果你是一家新创公司共同创办人,首要之务就是要保护好你的切身利益。无论你与合伙人感情有多好,你都必须守好自己的利益,否则,到头来你可能会被淘汰出局。

合伙创业 5招自保

现实中没有人会替你看守利益,能全心全意守护你切身利益的,只有你自己。你必须采取一些策略来自保,以下是几个建议:

1. 详拟“合伙契约书

与人合资创业时,你应该要有一份“合伙契约书”,合伙人应该就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各种重大问题达成协议。合伙契约书不一定具法律效力,却是一份约束合伙人的准则,它就像公司的经营准绳,但内容仍可依现实需要来调整。

“如果合伙契约书不具法律效力,是否表示它没那么重要?当然不是”,创业家班•拉什科维奇(Ben Rashkovich)解释,“它可能没有法律效力,可是一旦发生争议时,一份完善的合伙契约书却能保障你的权益。你可以援引契约书的内容,来解释为何你要这样做,或者为何你的合伙人不该那样做”。

合伙契约书的内容通常包含公司名称、公司目标、分工和职责、股权分配、股权授与时间表、智慧财产权、薪资和福利、合约终止条款等等。再强调一次,合伙契约书并非铁律,但还是有一定的作用。

创业时先拟定一套董事会策略。(Shutterstock)

2. 拟定一套董事会策略

以下的创业辛酸案例经常发生,可能比你知道的还多。

几个创业家共同研发一种产品,创办了一家公司,事业迅猛发展,大到某个程度之后,股权投资者进来了,然后成立董事会,规划公司的发展方向。一切都很顺利……或者至少创办人都感觉良好。

某一天,董事会开会达成共识,他们认为,这些创办人虽富有创新精神,但已无法再为公司创造最大利益。因此董事会投票表决,拔除这几个创办人的行政领导权。他们等于被自己一手创立的公司开除了。

这样的例子很多,比较有名的有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杰克•多西(Jack Dorsey)、乔治•兹默(George Zimmer)、丹尼•扎平(Daniel Zappin)、大卫•尼尔曼(David Neeleman)、杨致远(Jerry Yang)、安德鲁•梅森(Andrew Mason)等,他们都曾在某个时候被公司解雇。尽管其中许多人继续担任要角,有的人后来甚至回任原职,但这类事件在在表明创业中的残酷现实。

据估计,有45%的企业创办人兼CEO在18个月内被开除。确切的数字可能略低或略高,但有一点很清楚:你并不像你自认为的那么安全。当公司越来越大时,成长就会成为公司目标,这时,你自然就会失去草创时期的某些控制权和影响力。

如果你是个“产品发明”创业家(product guy,即很有创新能力,但未必具备丰富的行政及领导经验),那你未来被撤职的风险就特别高。Practice Fusion公司前CEO莱恩•霍华德(Ryan Howard)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他自封“产品发明家”,却被自己的公司开除,还不止一次,而是两次。

我不是要吓唬你,只是想给你一点警示,告诉你采取主动自保的重要性。下述几个方法可以降低上述风险,最起码可以减少损失。

首先,事先沙盘推演未来可能发生的状况,做这些“假设”可能会感觉有点难堪,但你最好现在就计划一番,别等事情发生了才要处理。

霍华德告诫,“不要回避棘手或令人不快的假设性问题,比如‘如果这一切今天结束会怎样’”。像股权授与时间表、合约终止条款这些东西,你都要制定得非常清楚。

聘请一位与公司无利益瓜葛的律师也是明智之举,将个人与公司区分清楚,这样你就可以避免身陷困局。律师可以帮你草拟完善的契约书以及“股权加速生效”或高额遣散费之类的合约。

3. 审慎处理股权问题

持有多少股权很重要,它不仅关乎你的财力,也代表你的权力及影响力。我们固然不应满脑子都是股权而把产品和客户抛到一边去,但还是必须花心思审慎处理股权的事。

与实习生、投资人、外部合伙人谈论股权要非常谨慎,你一定要制定一份明确的“股权授与条款”(vesting rules),以防创办人或其他重要合伙人离开公司时带走大量股权。要守住你的最大利益,这一点很关键。

谈股权和授与这类话题比较敏感,你可以聘请律师来提供第三方意见,会比较客观。如果多位创办人意见不一,有律师在场,就能促使大家各自让步。例如,有人可能担心股权生效之前无故被终止,那就可以制定“加速生效条款”来消除这种疑虑。像这类小细节都必须认真的去思考并处理。

4. 合伙人互相购买人寿保险

与人合伙创业,还必须考虑到一个风险,例如:假设你的合伙人突然意外去世,你该怎么办?

在许多情况下,创办人过早离世会导致企业分崩离析;但如果有妥当的合约和预备金,你还是可以稳定维系公司运转。

一种常见的策略是合伙人互相为对方购买人寿保险,有几种方法:

将人寿保险纳入契约书中,载明在世创办人可以使用人寿保险金来购买身故创办人的股权,以免股权落到与公司无关的人手中。

如果每个创办人都有独特的重要技能,必须让在世创办人有足够的人寿保险金来聘请合适人才,以接替身故创办人,维系事业发展。

对企业而言,人寿保险可以说是一项相当廉价的投资。你可以货比三家,寻找较为划算的保险费率。你会发现,只要每年支付几百美元,就能获得一笔可观的身故赔偿金,来维持企业正常运转。

不断自我要求,充实自己的专业能力,成为公司不可或缺的角色,就不容易被董事会开除。(Shutterstock)

5. 成为不可或缺的角色

许多创业者认为,创业本身就足以证明自己的分量了。可身为企业主,你仍需天天守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有的创办人以为自己握有公司掌控权,可以做一切重要决策;其实不尽然。正如前文所述,创办人也会遭受批判,身陷危局。因此,你必须持续培养实力,证明自己的价值。

你虽贵为公司创办人,也必须自我要求,把自己变成公司不可或缺的角色。换句话说,你应该叫人明白,你是能为公司创造很多利益的重要人物。如此一来,当你与合伙人意见不合,或董事会要从分歧意见当中做抉择时,才会得出有利于你的结果。

别再自以为是公司掌权人了,要把自己当成公司的一项资产。一旦你对公司没有价值,可能就是你被淘汰出局之时。所以,每天都要展现你的作用与价值。

主动出击

有些事可以采取被动,但创业的事行不通。一间从地下室起家的小公司,可以迅速扩张到一家有数十名投资人和董监事的大公司。你如果不步步为营,一旦他们联合起来,势力可能比你还大,即使你是创业元老也不敌。

无论是被董事会罢免,还是与合伙人意见不合,或者合伙人意外去世,种种风险都会令你身陷危局。拟定计划,主动出击,你才能应付这些风险,在未来几年之内立于不败之地。出击吧!

原文:The Practical Ways Cofounders Protect Your Best Interests刊登于Due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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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沈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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