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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保票余额不得超过3倍净值 金管会给3年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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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4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为保障投资人权益并降低票券商的包销风险,金管会12日表示,在兼顾发行企业短期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票券公会已修正“票券商办理免保证商业本票业务自律规范”,订定发行人所发行的免保票余额,不得超过该发行人3倍净值,逾限者将给予3年内降至3倍的缓冲期。

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表示,近年来票券市场免保票发行余额成长快速,从106年底的1兆407亿元,窜升至今年3月底的1兆5,599亿元,因少部分发行人所发行的免保票占该发行人净值倍数,有偏离健全财务结构之虞。

因此,经票券公会衡酌维护票券市场免保票的品质,避免企业筹措短期资金造成过大冲击,免保票发行余额占净值倍数以3倍为限,金管会将采取渐进式调整,并给予逾限者3年的缓冲期。

童政彰指出,免保票发行行业别主要以国营企业为主,例如中油、台电等,都会透过发行免保票来筹措短期资金,单印为国营企业净值高,比较不会有财务疑虑;相对要关注的则是融资租赁业,发行免保票余额占整体比例超过25%,且通常净值倍数偏高,是监理上需要注意的部分。

至于下降到3倍的限制,是否会造成中小企业难以筹资?对此,童政彰回应,票券公会在讨论时,已充分与相关业者洽谈,目前3倍是业者认为可以接受的规定,回归到票券公司在办理征授信调查时,一定要明确了解企业发行免保票的发行计划、偿债来源等健全市场作法;目前有8家专营票券商、43家兼营票券商。

童政彰表示,3年缓冲期也是经过公会充分讨论,原则上执行面应该不会造成业者太大困扰。金管会将持续关注票券商办理承销免保票的作业及市场运作情形。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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