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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20日拟修法 县市议员及候选人财产申报须上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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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4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台北报导)台行政院会21日将讨论法务部拟具“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6条、第20条修正草案。法务部表示,基于政府透明化及预防贪腐考量,此次修法增列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之财产申报资料应予公告,使民众了解公职人员财产状况,增加对政府施政及公职人员清廉操守的信赖。

年底九合一选举即将登场,公督盟与跨党派立委今年1初指出,据《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6条,部会首长、立委、直辖市长、县市长需定期申报财产并上网公告,但却独漏地方议会议长、副议长及近千名议员,民众只能至监察院查阅,只限现场翻阅,不能抄录、影印、携出,相当不合理。公督盟说,直辖市议员与县市议员执掌全国1.2兆元地方政府预算,“阳光法案”应检讨修法,让阳光照进地方议会,断绝黑金派系。

为此,行政院日前召开“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法审查会,包括监察院、中选会、法务部等机关均派员与会,监院表态赞成直辖市议员与县市议员财产申报也应上网公开,为此,政院审查会与监院等机关代表达成修法共识。

行政院院会21日将讨论通过法务部拟具“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6条、第20条修正草案。据政院版修法,现任者加上直辖市、县市议员等候选人财产申报也需上网公开,适用人数或达5000人。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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