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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党成员涉嫌发展共谍组织 二审认未危害国安仍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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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5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新党成员王炳忠、林明正、国民党台北市议员侯汉廷、王炳忠的父亲王进步等4人,被控自2014年起遭共谍周泓旭吸收,替中共在台发展组织。台北地院一判决无罪,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认为,他们的行为难认达到危害国安或社会安定的程度,维持原无罪判决,仍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王炳忠等4人自2014年起,被陆生周泓旭(已被依《国安法》判刑1年2月定谳)吸收,基于为中国党政军机构发展组织的犯意,于同年12月间受中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政党局副处长崔赵辉、上海市政府对外联络办公室官员赵超指示,组成“新中华儿女学会四人核心决策小组”及“星火秘密小组”,涉嫌在台发展组织。

新党青年军林明正(后左1)、 王炳忠(后左2)及王炳忠父亲王进步(右1)上午由律师魏忆龙(右2)陪同,在判决结束后接受媒体访问。 (中央社)

检方查出,王炳忠于2015年间,以“国台办政党局”及“上海市政府对外联络办公室”提供的资金,在台北市万华区买房作为组织据点,以负责人的身份成立、运作“燎原新闻网”,周泓旭则担任顾问,并由王炳忠及侯汉廷编审刊登在“燎原新闻网”的文章。

而林明正负责“新中华儿女学会”及“远望杂志”,侯汉廷负责“台大中华复兴社”,并向周泓旭汇报各自所负责单位的工作成果,以社团组织为掩护,藉由举办活动、营队、设立网站、经营网路社群粉丝团等方式,建立与现、退役军人及青年、学生等各阶层人士接触管道,并借此进一步吸收成员。

但高院审理认为,王炳忠等人虽经营“燎原新闻网”,并聘雇员工加入运作,又以“新中华儿女学会”、“台大中华复兴社”名义对外举办活动,招揽认同新党理念者加入,但即使周泓旭透过他们搜集社团成员个人资料,却没有主动结识相交,互动仅止于一般交友活动,并未逐一接触,也没有在表明犯意后吸收为内应势力等行为。

高院认为,王炳忠等5人的行为难认有达到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的程度,因此维持原无罪判决,但因适用速审法的“限缩上诉”的规定,检方仍可上诉三审。此外,由于5人经一、二审皆判无罪,因此依《刑事诉讼法》规定视同撤销限制出境,但考量周泓旭为中国籍,仍有逃亡之虞,裁定他限制出境至11月22日为止,其余人则解禁。

高检署曾在论告时强调,“接触”即是“吸收”的前阶段行为,也是《国安法》所称的发展组织行为,王炳忠等5人接受中国资助在台发展组织,宣扬统一的好处,已对国安造成重大威胁、危害;若依法院见解,未来中共或国外敌对势力皆可在台湾内布线,以各种方式建立军人名单、情报资料库,只要未开口征询“是否加入共谍组织”就无罪。◇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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