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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筛剂已征用列防疫物资 法务部:严查囤积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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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5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6日邀请法务部长蔡清祥等人就“COVID-19快筛试剂之市场价格与政府采购乱象”进行专题报告。他于会前受访时强调,只要涉及囤积或哄抬价格,在刑事责任上,检察机关和调查单位都会依法尽速查明,目前也确实有伪冒快筛试剂的情形。

法务部书面报告提到,中共肺炎快筛试剂已于今年4月13日经卫福部征用,依《传染病防治法》第61条规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成立期间,对主管机关已开始征用的防疫物资,若囤积居奇或哄抬物价且情节重大者,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500万元以下罚金。

而卫福部也已于今年5月6日将快筛试剂公告为防疫物资。法务部表示,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
12 条规定,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公告之防疫器具、设备药品、医疗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资,哄抬价格或无正当理由囤积而不应市销售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500万元以下罚金。

据卫福部防疫物资公告5月6日修正结果显示,一般医用口罩、外科手术口罩、N95口罩、酒精、领有药品许可证之干洗手、额温枪、面罩、领有医疗器材许可证的隔离衣、家用新型冠状病毒(中共肺炎)抗原检测试剂等皆为防疫物资。

至于检调机关侦办违法囤积快筛试剂或哄抬价格的情形,法务部统计,截至5月13日止,各地检署共受理5 件5人,目前已侦结不起诉2件2人;而调查局截至5月12日止,共立案调查22案,目前已调查完毕移送检方4案、因查无不法列参 1 案,其余17案仍在调查中。◇

责任编辑:晓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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