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政法委书记刘保明被起诉 曾迫害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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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5月30日讯】5月29日,中共山西省吕梁市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保明案被公诉。他被指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保明因迫害法轮功,曾被海外追查国际及海外明慧网点名。

刘保明2009年至2013年8月任吕梁市政法委书记,2013年底退休,2021年10月14日被查时已近70岁、退休8年。

今年4月2日,刘保明被双开。当时中共官方通报称,刘保明被指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金、介绍融资活动;在企业管理、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吕梁连续5任政法委书记被查,包括李良森(2014年12月落马)、刘云晨(2019年8月)、吴志国(2020年4月)、李小明(2021年4月)、刘保明。

上述五人均因积极跟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或被海外明慧网点名

据海外明慧网2018年6月19日报导,2012年山东法轮功学员乔建军在吕梁因免费给当地民众发放享誉国际的神韵晚会光盘,被冤判入狱4年。

2016年乔建军冤狱期满,吕梁市文水县冀周村法轮功学员成卫平和樊梅香夫妇协助其返乡,却因此于2017年双双被判一年半。

2018年,成卫平、樊梅香的儿子成浩也被非法判三年半,只因他为了替父母申冤奔走于地方各个部门,以及依法向中共国务院、山西公安厅等部门写信申诉。

时政评论员陈思敏表示,上述来自明慧网的这起案例,是贯穿刘保明等4名吕梁政法委书记任期的案例之一,也是吕梁迫害案例的一个典型,以及冰山一角。

陈思敏表示,吕梁这5任政法委书记在位合计15年的时间,制造了多少冤假错案?在他们落马后,如何追究相关的责任?那些冤假错案又该如何处理?如何给予司法救济?尤其是法轮功案件让人特别关注。

责任编辑:许梦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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