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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新闻网出售疑云 经部发函要求说明

图为苹果新闻网位于台北市内湖办公大楼大门外观。(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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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6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台湾苹果新闻网上周发出声明,指出售案已完成交接,外传买家为港商黄浩、直播平台17LIVE共同创办人潘杰贤,但被香港壹传媒有限公司公告否认。经济部15日表示,无论是商业司或投资审议委员会,至今仍未收到任何申请或公司变更登记,因此已发函台蘋要求7日内说明交易相关情况。

台湾苹果新闻网8日宣布完成出售、交接,台北市劳动局也收到苹果新闻网提报的大量解雇计划书,预计于8月9日裁员280人。

外传买家为新加坡商人潘杰贤及港商黄浩,引发不少立委与民团担忧,实为“假港资、真中资”。不过,正在清算中的香港壹传媒有限公司14日声明,清算人及旗下子公司并未出售台湾苹果新闻网或任何在台业务,后续将采取必要行动。

对此,行政院发言人罗秉成15日受访表示,台湾是法治国家,尊重在自由市场的任何交易,但交易须遵守法律规定,若港商在台投资就要遵守《港澳条例》、《外国人投资条例》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罗秉成说,目前报导指称,台湾苹果新闻网已提出大量解雇或进行交易处分等,香港壹传媒清算人也声明无此项授权,因此相关部会将密切注意此案的交易架构,关于交易是谁决定、有无授权等,都需要深入调查和了解。

鉴于台蘋交易案为社会重大瞩目案件,经济部商业司15日发函给台湾苹果新闻网,要求7日内说明交易相关情况,包括交易内容、法律依据,以及相关交易对其在台投资计划、公司营运、股权结构等有何影响。

官员表示,如果确定有交易事实,代表人更换必须到商业司进行变更登记,苹果新闻网原先依投资计划通过台湾投审会审查,若交易后投资计划与过去申请不同,就要向投审会说明与变更。

官员认为,交易也可能在境外发生,而境外交易不需向台湾投审会申请,但在台投资计划变更将影响过去申请状况,除须说明投资计划变化,也须说明股权结构及控制实体的情况,以及交易后适用准据法律为何。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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