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外国受害者昭示 中共司法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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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6月25日讯】(大纪元专栏作家Peter Dahlin撰文/刘文鉴编译)就在 6月4日天安门广场大屠杀纪念日前夕,中共政权向世界显示出,当协议的规则不能为其服务时,它根本不在乎协议。

本月初,自 2020 年以来一直被中共关押的澳洲记者成蕾的搭档透露,中共当局再次暂停了澳洲领事对成蕾的每月探视。 她不是唯一一个遭受这种公然违反中澳领事协议对待的外国人或澳洲人。

自2019年以来一直被关押在中国的亲民主活动人士杨恒均,其领事探视就经常被拒绝。 此外,大约一年前,他的审判早就应该有判决结果, 但是,判决至今尚未宣布,这甚至违反了中共的法律。

澳洲官员被允许出席杨恒均的审判了吗?当然没有,就像几个月前对成蕾的审判那样,澳洲大使被拒绝进入法院。同样的情况几年前也发生在另一名澳洲人胡士泰(Stern Hu)身上。所以,这些违反(协议)行为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这是澳洲独有的现象吗? 不是,加拿大也有类似情况。

近期著名的迈克尔‧斯帕沃尔(Michael Spavor)与康明凯(Michael Kovrig,亦称迈克尔‧科夫里格)案也遵循了类似

的模式,在他们被(中共)拘留的两年期间,领事对他们的探视遭到拒绝,而且,加拿大官员也被拒绝出席对他们的审判。

这些案子以及更多案例都有什么共同点?

中共政权的行为公然违反了中国在这些问题上与两国签订的双边条约中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款。 在任何情况下,这些拒绝——探视被拘留的公民,提供食物、药品或其它供应,阻止出席审判都是不允许的。这些条约中的条款都是具有约束力的、绝对的。 两个条约均未列出任何例外情况。

在审判中拒绝领事入场或拒绝领事支持,似乎还不像北京欲将某人递解或引渡回中国时,违反其通常提供的“外交保证”那么严重,就像杨芳(被加拿大驱逐出境)或王建业(从泰国引渡)案那样。在这两个案件中,加泰两国都得到了“外交保证”,即涉案者不会面临死刑,但他们返回中国后却被处决。

这些违背具有法律约束力条款的行为,充分证明了北京一贯缺乏对国际协议的承诺。 设想一个政权不能依靠双方正式签署的铁定规则来保护和帮助自己的国民,北京有多大可能会为了中国公民而尊重不具约束力的“保证”呢?

尽管这些案件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但中共政权对待外国公民的方式以及乐于无视国内、国际法律,例如《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双边领事协议的行为应该引起所有人的警觉。

事实上,我自己的案子就很说明问题。 正如本出版物(《大纪元时报》)的一些读者可能知道的那样,我被拘留,后来被关进了中国令人恐惧的秘密监狱(就像成蕾、杨芳和“两个迈克尔”的情况一样):RSDL(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根据中共法律,拘留和 RSDL 不能在同一个地方发生,但我却从未动过地方。对我的拘留或 RSDL都是非法的。 同样,根据《间谍法》将我驱逐出境并随后禁止我10 年不得进入中国也不可能是合法的,因为这是一种行政处罚令,在一个人面临刑事诉讼时是不能签发的。

2020年1月21日,温哥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庭外,一名年轻人手举着一块牌子,上面是已在中国被拘留超过一年的康明凯(Michael Kovrig,亦称迈克尔·科夫里格)和迈克尔·斯帕沃尔(Michael Spavor)的照片。当时,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在这个法庭出席听证会。(Darryl Dyck/加拿大通讯社)

这并不是说中共当局不能做他们在我的案件中做过的一切,并遵守他们自己的法律,但是这会让事情对他们来说变得更加复杂,所以他们没有(守法)。 我的案子涉及到多个政府,几乎每天都有来自大媒体的新闻报导,给北京带来了一场公关噩梦。

尽管面临所有压力和关注,中国(共)仍然选择违反其自己的法律。对于所有那些永远无法期望得到所有那种帮助和关注的人,这应该引起他们的严重关切。

不久前,新西兰最高法庭在一个正在进行的引渡案中做出了令人震惊的决定,该法庭宣布有理由相信中共不具约束力的“外交保证”是值得信赖的。该决定忽视了中共政权是如何经常、持续违反其与(新西兰)邻国澳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的。

其它法庭看到这种情形后得出结论:此类保证——或者就此问题而言中共法律制定的规则——根本不可信任,因为现实一次又一次地表明,这些东西不值一文。此外,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一再重申,“外交保证”不能被国内法庭或政府用来无视“不驱回”原则,即如果人们面临酷刑或迫害的严重风险,就不要遣返。

然而在新西兰、波兰(刘洪涛案)、葡萄牙(张海燕案)、可能还有塞浦路斯(马超案),政府和法庭告诉我们,他们随时准备接受这种徒有其表的“ 保证”,毫不反对将其作为基础,将人们遣返回中国,面对成蕾、杨芳、“两个迈克尔”、我以及许多其他人所遭遇的同样腐烂的刑事司法系统。

设想受到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协议保护的外国公民,在外交压力和媒体密切关注下,随时可以揭露中共政权违法行为的情况下都没有机会迫使北京尊重合法权利,中国公民被遣返中国后,还能有什么机会站出来对抗北京?

作者简介

彼得·达林(Peter Dahlin)是非政府组织“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的创始人,也是总部位于北京的中国 非政府组织“中国行动”(2007-2016)的联合创始人。 他是纪录片《媒体审判》的剧本作者,也是书籍《失踪者的人民共和国》的撰稿人。 他从 2007 年起居住在北京,直到 2016 年被拘留并被关进秘密监狱。随后,他被驱逐出境并被禁止进入中国。在到中国生活之前,他曾为瑞典政府工作,负责性别平等问题。他现在居住在西班牙马德里。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一定反映《大纪元时报》的立场。

原文:Foreign Victims Show the World Why China’s Judiciary Can’t Be Trusted刊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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