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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团反对2岁读混龄班 教部:不会产生同班混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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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6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台教育部日前预告修正《幼儿教育及照顾法施行细则》第2条草案,拟将2岁学龄幼儿混龄到3~4岁班级,却引起部分教团反对,指出混龄班级人数多,2岁幼童易被教师忽略,政府真正该做的是扩张2岁专班。对此,教育部表示,本次修法只调整让生理年龄3岁与学龄3岁幼儿有在同一个班级的机会,因此,不会产生各种年龄同时在一个班级的情形。

靖娟儿童安全文教基金会8日表示,预告修正的《幼照法施行细则》,打算直接开放生理年龄满3岁幼儿,直接进入小班就读,2岁专班形同泡沫化,这种只看收托率,而完全未顾及幼儿照顾品质与教师工作权益的做法,让他们深感遗憾,并呼吁教育部尽速回归原先的政策承诺,给家长及孩童完善的托育环境。

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9日上午到教育部陈情,要求即刻停止2岁混龄政策。(中央社)

全教总9日则至教育部前陈情,要求即刻停止2岁混龄政策。全教总幼儿教育委员会主委杨逸飞表示,教育部预告修正《幼儿教育及照顾法施行细则》的消息曝光后,就有上万笔家长留言,足见社会对2岁混龄的反对态度,呼吁教育部应悬崖勒马。理事长侯俊良则表示,混龄班级人数多,2岁幼童易被教师忽略,政府真正该做的是扩张2岁专班。

对此,教育部回应,解释是依照立法院提出的临时提案,并征询相关团体意见后,才循法制作业程序进行草案预告,将持续广征各界意见,再研议修法。

教育部也表示,本次修法只调整让生理年龄3岁,与学龄3岁幼儿有在同一个班级的机会,至于原来已经是采2个以上年龄进行混龄编班的班级,则不是本次修法适用的对象,因此,不会有生理年龄3岁幼儿与各种不同年龄幼儿同时在一个班级接受教保课程的情形。

教育部表示,幼儿园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包括必须设有3岁专班;未设置2岁专班或2岁专班已额满、3岁专班有余额;幼儿必须生理年龄满3岁的当月才可入班。

对于教育团体呼吁增设2岁专班,教育部表示,从2017年至今,已增设765班,预计未来两年会再增设172班;同时也在审慎研议改善师生比,规划增置人力,减轻各班级教保服务人员负担。◇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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