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美最高法院裁决的五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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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7月13日讯】(英文大纪元专栏作家Zack Smith、Alexander Phipps撰文/原泉编译)美国最高法院刚刚结束了可能会作为历史上最重要、最难忘的一年。(美最高法院的开庭期从每年10月的第一个周一到次年的6月底或7月初。)

最高法院除了裁决从堕胎到限制联邦官僚机构权力的许多重大案件外,自由派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Stephen Breyer)正式退休,大法官凯坦吉‧杰克逊(Ketanji Brown Jackson)宣誓就职接替布雷耶;一份意见草案史无前例地被泄露;抗议者多次出现在大法官们的家附近,试图恐吓他们,一名持枪男子根据泄露的意见草案对一名法官的生命构成了严重威胁。

在这一庭审期内,宗教自由和《第二修正案》的权利取得了重大胜利,关于行政机构拥有的权力也有重要决定。

在这一庭审期最高法院做出了哪些裁决?每位大法官是如何裁决的?法院的裁决对美国有何影响?

信息太多,一篇文章说不完,以下是这一庭审期的五个主要案例的总结。

“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推翻了“罗诉韦德案”

2018年密西西比州通过了《胎龄法案》,禁止在怀孕15周后进行任何堕胎手术,除非是医疗紧急情况或严重胎儿异常等情况。该州的堕胎诊所杰克森妇女健康组织(Jackson Women ‘ s Health Organization)起诉该州,质疑该法案违宪。

密西西比州主张保护未出生的无辜婴儿及其母亲的生命的利益,但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在该州通过这项法律后起诉了该州,声称该法律侵犯了密西西比州宪法规定的堕胎权

联邦地区法院和第五巡回上诉法院都站在堕胎诊所一边,裁定该法律违反了最高法院在“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和“计划生育联合会诉凯西案”(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中确立的框架。

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结果推翻了罗案和凯西案的判决,支持密西西比州的法律,这对宪政原旨主义者和反堕胎倡导者来说都是历史性的胜利。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大法官撰写的最终意见书称,由于堕胎权既未明确写入宪法,也没有深深扎根于这个国家的历史和传统中,我们认为宪法没有赋予堕胎权。

因此,规范堕胎的权力必须归还给人民和他们选出的代表。在1973年罗案判决之前,在我国历史上,每个州都可以根据公民的意见来处理这个问题。

最高法院还发现,适当地应用“遵循先例”有助于推翻罗和凯西案。

首先,关于错误的性质,从法律角度来看,“罗诉韦德案”不仅是错的,而且错得离谱。

其次,罗案推理十分薄弱,因为它缺乏任何宪法文本、历史和先例的基础。罗案中,法院没有说明法律是什么,而是为怀孕制定了一套详细的规则,看起来更像是制定法律,而不是司法意见书,这不是法院的职责。

第三,过去堕胎判决的先例可操作性不够充分、不明确,在现实世界中难以适用和建立统一的执法。

第四,罗案和凯西案对其它法律领域造成破坏性影响,导致许多重要但不相关的法律原则被扭曲。

第五,也是最后一点,推翻罗案和凯西案不会颠覆依赖性利益。换句话说,与支持罗案和凯西案判决的人所主张的相反,法院发现,人们并不依赖于这些法庭案件来做出长期决定,以及规划他们的事务。

因为规范堕胎并不违反宪法,而且密西西比州的立法机构有合法利益来支持其《胎龄法案》,因此最高法院支持该法案。

纽约州步枪和手枪协会诉布鲁恩案:持枪自卫权

本案的起因是对纽约州颁发携带隐蔽枪支许可证的严格标准的挑战。该州只向能够证明需要“正当理由”的申请人,发放隐蔽携枪许可证,其中不包括广义上的自卫。

两名遵纪守法的纽约州成年居民,因未达到这一标准而被拒绝携枪许可证,随后他们起诉了纽约州。他们表示,需要广义上的自我保护,并表示纽约州拒绝向他们发放许可证﹐侵犯了宪法第二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保护个人在户外携带枪支自卫的权利。

最高法院以6比3的结果裁定,纽约州要求公民提供“正当理由”申请隐藏枪支许可证的规定,违反了宪法第二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由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大法官撰写的意见书,拒绝使用评估《第二修正案》主张的主流框架,而是说“政府必须证明其枪支管制是划定持有和携带武器权利界限的历史传统一部分。”

最高法院表示,宪法第二修正案保护个人在公共场所携带手枪自卫的权利,而没有“在家或公共场所”的区别。除了19世纪后期的少数几个特殊情况外,美国立法者并没有广泛禁止公众常用的自卫枪支,也没有要求“与一般社区不同的自我保护的特殊需要”。

这意味着,对发放手枪许可证要求提供超越广义上的自卫的“正当理由”的州和地方,这样的要求在该裁决中是无效的。

肯尼迪诉布雷默顿学区:保护政府雇员在工作场所祈祷

这起案件源于华盛顿州布雷默顿学区解雇一名高中橄榄球教练,该教练在比赛结束后﹐跪在球场进行无声的、私人祷告。自2008年以来,这位名叫乔‧肯尼迪的教练每场比赛后都跪下祈祷﹐有些球员在不同的时间也加入,但他从未要求或鼓励他们这样做。

学区解雇了肯尼迪,称允许任何“在他作为学区花钱雇用的教练期间,以公开行为获取观众对其祈祷的支持”,违反了第一修正案的政教分离条款(Establishment Clause)。

肯尼迪起诉布雷默顿学区,指控该学区侵犯了自己第一修正案中规定的自由行使和言论自由的权利。

最高法院站在肯尼迪一边,认为自由行使和言论自由条款﹐保护从事个人宗教活动的个人免受政府的干预。此外,法院说,政教分离条款既不要求也不允许政府压制这种宗教表达。

根据最高法院的裁决,当地学区违反了自由行使条款,因为其政策既不中立,也不普遍适用于所有人,而是因其宗教行为特别针对肯尼迪。这也违反了言论自由条款,因为肯尼迪的祷告是私人的发言,而不是政府的演讲——法院称,祷告与“他的公务无关”。

最高法院认为,校区解雇肯尼迪所使用的“政教分离条款”是错误的,因为这种平衡检验依赖于莱蒙诉库兹曼案(Lemon v. Kurtzman),多数裁决意见认为,由于该案在实践和历史上的缺陷,“最高法院很久以前就弃用了”。

这一意见有效地推翻了莱蒙案,以及莱蒙案对政府是否违反宪法政教分离条款的认可测试,该测试要求政教分离条款“必须通过”参考历史惯例和理解“来解读”。

卡森诉马金案:学校基金用于宗教教育

本案的起因是缅因州政府将教会学校排除在学费援助计划之外。

两个家庭对这一做法提出质疑,称缅因州限制择校自由,违反了自由行使、平等保护条款。

最高法院站在了挑战者一边,以6票赞成、3票反对的结果裁定,缅因州对普遍可获得的学费援助金的“非宗教信仰”要求,违反了自由行使条款。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在意见书中写道,缅因州的要求无法通过严格审查。严格审查是最高法院在确定是否存在违宪行为时,采用的最严格审查级别。

缅因州为避免出现支持某一特定的宗教而这样做,但不能因为社区成员的宗教活动而将其排除在普遍提供的公共福利之外。

最高法院还指出,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试图区分宗教地位禁令(完全基于一所机构的宗教组织地位而禁止资助)和宗教用途禁令(因为资助会被用于宗教用途,例如教授宗教课程)没有说服力。根据自由行使条款,禁止基于身份的歧视并不能证明基于使用的歧视是正当的。

西弗吉尼亚州诉环保署案:环保署对温室气体的过度管制

这起案件的起因是对美国环境保护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于2016年创建的气体限额与交易项目的挑战。就在国会未能通过《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之后,环保署推出了这一政策。

该政策旨在修订《清洁空气法》(Clean Air Act),为温室气体排放建立一个与未能在国会获得通过的方案在功能上完全相同的“限额与交易”(cap-and-trade)计划。环保署声称,由于《清洁空气法》中已经有一项条款,它有权发布这项政策。

西弗吉尼亚州和其他几个挑战者起诉环保署,声称该机构无权颁布这样的规定。

法院站在西弗吉尼亚州一边,认为国会没有授予环保署这一权力。在首席大法官以6票赞成、3票反对的结果撰写的意见书中,最高法院认为,《清洁空气法》没有授权环保署强迫化石燃料能源部门转向所谓的绿色或可再生能源。

奥巴马和拜登政府辩称,该法案的“减少污染的系统”一词,实际上授权环保署从逐厂(通过使用更好的减少污染技术)控制污染,转变为要求整个能源部门随着时间的推移从化石燃料转向所谓的绿色能源。

但最高法院判定,奥巴马和拜登政府对该法案的解读恰恰属于主要问题原则下的判决类型。根据这一原则,国会有必要在法律中包括一项明确声明,让法院得出结论,国会打算授权“如此广泛的权力来监管经济的一个基本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国会没有发表这样的声明。

强制私企雇员接种COVID-19疫苗:全国独立企业联合会诉劳工部、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 该判决应获荣誉奖

虽然我们承诺提炼出法院本次庭审期五个最重要的案件,但我们还是忍不住再说几句。

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因为应对COVID-19大流行而发布的疫苗强制令,而面对数十项诉讼。

强制令要求员工超过100人的企业,让员工接种新冠疫苗。企业将为每个不遵守规定的雇员每天支付一笔高昂的费用,超过8,400万劳工受这项强制令的影响。

在一份6比3的(未签名)意见书中,最高法院暂停(停止)疫苗强制令,多数大法官的结论是,政府不太可能在随后的法庭辩论中获胜,即OSHA拥有发布强制令的权力。

多数法官指出,OSHA和国会都从未提出过这样的要求,“尽管国会已经颁布了应对COVID-19大流行的重要立法,但拒绝颁布任何类似于OSHA颁布的这项措施。”

“顾名思义”,法院解释道,“OSHA的任务是确保职业安全”——也就是“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法规文本仅授权OSHA“制定工作场所安全标准,而不是广泛的公共卫生措施”,而且“该法没有任何条款涉及更广泛的公共卫生,这不属于OSHA的专业领域”。

法院的多数法官驳回了OSHA的论点,即在工作中感染COVID-19的风险授权OSHA发布疫苗接种强制令,理由是这种风险“不是职业危害”,而是“一种普遍风险”,“与所有人面临的犯罪、空气污染或任何数量的传染性疾病的日常危险没有区别。”

联邦政府没有进一步就此案展开辩论,暂缓令仍然有效。

最高法院在开庭期间裁决了许多重大案件﹐很可能会作为最高法院历史上最令人难忘和最重要的庭审期之一被载入史册。虽然最高法院并不是每一项裁决都是正确的,但这一届的裁决清楚地表明,与过去相比,大多数法官致力于在更原始、更文本的基础上裁决案件。

这对最高法院是件好事,对我们的国家也是件好事。

作者简介:

扎克‧史密斯(Zack Smith)是美国智库传统基金会( Heritage Foundation)梅斯法律和司法研究中心的法律研究员。

亚历山大‧菲普斯(Alexander Phipps)是传统基金会宪法政府研究所的研究助理。

原文:5 Monumental Cases That Highlighted the Supreme Court’s 2021-2022 Term刊登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并不一定反映《大纪元时报》立场。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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