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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县市开征囤房税 估增10亿税金

桃园市、新竹县、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等六县市7月起实施“囤房税”,共约14.5万人受影响。(SAM YEH/AFP/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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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7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 今年7月起,桃园市、新竹县、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等六县市,正式实施“囤房税”,房仲业者根据110年度的房屋税县市个人归户资料,统计这六县市共约14.5万人受影响,可望增加10~11亿元的税收。

目前已实施囤房税的桃园市、新竹县、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等六县市里,桃园市因原本非自住住家即采单一税率2.4%,所以仅持有5户以上者受新制影响,影响层面为六县市最低;台南市亦因持有1户“非自住住家”仍维持1.5%税率,所以冲击对象仅限2户以上的屋主;其余四县市的民众,只要持有1户以上“非自用住家者”,都是囤房税的潜在加税对象。

台湾房屋集团趋势中心资深经理陈定中表示,在今年7月六县市囤房税上路之前,已有台北市、宜兰县及连江县实施囤房税,根据财政部资料,全台已施行囤房税的九县市,合计囤房人数约28.5万人,如果将草案仍在审议中的新北市纳入计算,十县市的囤房人数约36万人,占全台约800万屋主的4.4%~4.5%左右。

陈定中表示,各县市认定囤房族时,仅能针对在该县持有的房产数量来评断,故同一位囤房族,在各县市统计时可能会被重复计算,且部分多屋族不排除为公益出租人,因此影响人数有限。

陈定中表示,7月新增囤房税的6县市地方政府的预估,今年囤房税上路后,明年合计房屋税收,可望增加约10~11亿元。

台湾房屋集团趋势中心执行长张旭岚表示,囤房税的课税范围以“非自住住家”为主,所以持有3户以内自住房屋的民众,并非政策的加税对象。

张旭岚表示,以新竹市持有五户的非自住屋主为例,单一间房屋税率从1.5%增至2.4%,若过去某间房屋税年缴1万,明年起就是1.6万,比之前多缴6成税金,摊除至各月,等于每月多负担500元,在置产族眼里仍是可承受之重,因此对于整体房市应该不至于掀起抛售潮。

张旭岚说,由于跨县市的非自用房屋,不在累计范围,因此不排除未来大户会朝多县市布局,分散风险,也降低税负。

陈定中表示,持有多户非自住房屋的纳税人,若欲规划节税,除了可将资产平均分散在家族成员名下外,也可考虑以“公益出租人”的身份来节省税金,因公益出租人的房屋税比照自用住宅,享有1.2%的优惠税率,加上近年租金上扬,出租房产的租金受益可期,对名下拥有多户住宅的包租公、包租婆而言,不失是囤房税政策下的双赢节税管道。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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