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出台电脑网络罪行立法草案 或为封网做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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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7月24日讯】(大纪元专题部记者叶依帆采访报导)一项被认为正在与《港区国安法》看齐的针对电脑网络犯罪的立法公众咨询近日出台,违反者最高可被判监14年。有评论担心这可能是未来香港“封网”的载体。

7月20日,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辖下的电脑网络罪行小组委员会发表“依赖电脑网络的罪行及司法管辖权事宜”咨询文件,称在参考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其它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后,建议制定一项全新针对电脑网络罪行的特定法例,并明订相关罪行适用的司法管辖权规则,其中就五项依赖电脑网络的罪行提出建议。该项面向公众的咨询为期三个月,至10月19日截止。

所谓五类依赖电脑网络的罪行分别是:非法取览程式或数据、非法截取电脑数据、非法干扰电脑数据、非法干扰电脑系统,以及提供或管有用作犯罪的器材或数据。

委员会称,在未获授权下取览程式或数据应定为新罪行;为不诚实或犯罪目的而在未获授权下截取、披露或使用电脑数据也应定为新罪行等。

另外,小组委员会还称,域外法权原则也应适用本次修例,当罪行与香港有事实及因果联系,香港本地法庭就可行使司法管辖权。

上述五类罪行均订有两项最高刑罚,一项为适用于循简易程序定罪的两年监禁,另一项则为适用于循公诉程序定罪的14年监禁。

香港互联网协会开放数据小组召集人黄浩华对相关条文感到担忧,他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访问时表示,对相关条文存在很多疑问,他担忧市民容易坠入法网。“例如在非法取览程式或数据罪行上,如果市民从电话下载程式或数据,或收到由第三者传来的数据,是否已经构成犯罪?”

黄浩华还表示,当尝试理解或细嚼条文的时候,会发现龙门(球门)或定义可以很宽阔。“现在是连卖器材的人都会‘中招’”。“这么阔的时候,如何执行?叫市民可以怎么不害怕?这是很可怕”。

时事评论员桑普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访问时则指出,新法例与国安法看齐,不考虑被告是否“恶意”以及使用器材或数据的主观意图,更有机会将疑犯引渡;他担心新法例可能是未来香港“封网”的载体。

桑普表示,虽然目前法例处于咨询阶段,但桑普认为未来一定会通过,甚至“加辣”。

责任编辑:连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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