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人如何“润”到美国 移民律师答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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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7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盛元洛杉矶报导)此起彼伏的疫情封控,让许多大陆人想逃离国门。网络流行语“润”字,就是英文Run的汉语拼音读音、是跑路之意。针对许多大陆民众打算逃离,本报采访了佛罗里达州执业律师李维先生。李律师在前3期介绍了通过亲属移民美国的途径。本期将介绍无亲属关系如何“润”到美国。

记者:李律师,我们的读者很想知道“职业移民”的信息。我知道这是一个比“依亲移民”更庞大、更复杂的一类移民方式,我们应从哪儿开始谈?

李律师:还是从职业移民的几个常用的签证系列开始。它们是:一类优先EB-1系列,EB-2/EB3系列,宗教工作者系列,其它雇佣系列和EB-5投资移民系列。

当客户打电话给我,问他们如何才能移民美国,在确定他们在美没有任何亲属的情况下,我认为职业移民,也叫雇佣移民就是他们的选择。

这时我会让他们先发一份履历表,简述一下他们受教育、受雇佣的历史以及到目前为止所取得的成就。只有知道这些内容,才能合理地建议他们职业移民的途径。因为这几类职业移民系列就是为不同经历的人而设立的。

记者:一类优先是大家常说的“杰出人才”绿卡吗?

李律师:我认为应该叫“有超常能力人才”绿卡,英文用的是“Extraordinary Ability”。一般杰出是“Outstanding”,是胜于一般的人,木秀于林的情形。

超常能力被定义成只有极少数人能够在其工作领域里达到那样极其高程度的成就。这些用词“极其少数”、“极其高”都是无定量的形容词,听起来像高不可攀,但实际执行中并非高不可及。有些案例听起来或看上去并不是那么超常,但其申请也获得了批准。

所以,这个类别的标准很难掌控,有时结果也会出人预料。即很超常的人才被拒绝,而似乎很一般的申请人却奇迹般地被批准。无法解释这种现象。

记者:难道移民就没有任何审批标准了?

李律师:这类移民确实没有具体的标准。但移民局给出了一些指导(Guidelines)。比如,如果申请人获得过诺贝尔奖这样的奖项,那就达到标准了,其它什么都不需要谈。

如果不是诺贝尔奖级别的,移民局给出了10大证据的标准。如果申请人满足了其中3项证据,移民局的意思是就算过了门槛,可以讨论了。但简单地满足3项证据不是就完成任务了。移民局还要看整体证据的数量和质量,才能决定申请者是否达到了“超常能力”的标准。

这10大证据包括:国际、国内的获奖;出版著作或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作为专业上竞赛的评委;商业上的成功等等。

记者:看样子标准是够高了。那申请时要注意些什么呢?

李律师:有两点我想谈一下,因为这两点有些律师都忽略了或没有重视。

第一点就是对行业的介绍,对行业出版物的介绍,以及对行业竞赛的背景知识介绍。尤其是外国的奖项要做详细的介绍。

例如:如果美国移民官不了解中国电影界的“百花奖”是什么,就很难做判断。在行业背景介绍中,就要说明“百花奖”到底是什么样的奖项,多长时间搞一次,有多少人参加,评委都是何人,提名和投票的程序,获奖后的奖金和行业上的认可程度,过去曾获过此奖的人都是谁,他们所演的国际国内电影是什么,这些电影有没有在国际上获奖。给出这样的轮廓,移民官才能对此奖项有个概念,才能权衡在国际国内获奖的比重有多大。

第二点就是申请人要证明,他们的超常能力高到了肯定不愁找到工作。所以一类优先是“自己为自己”申请,不需要雇主。但如果申请人已经有了一个很像样的美国雇主的工作邀请(Permanent Job Offer),就更能说明申请人的优秀,最好提供给移民局。这将增加批准的概率,同时可以满足拿到绿卡后会继续在这个领域里工作的要求。

因为移民局在“超常能力”一类优先的10项证据标准之外还有一个要求,就是申请人要证明他们获得这个归类申请后,要继续在他们具有“超常能力”的领域里工作。例如,申请人以医学研究的超常能力归类申请,就不能到谷歌去当一名编程员。

在移民签证或调整身份面试时,移民官往往都会问是否会在该领域继续工作的问题。

曾有个案例:一名体操女运动员,前期的EB-1a申请获批。但在申请调整身份的待批阶段,该运动员在家中做装修时摔倒致腿骨折。面试时,她所雇律师忘了移民局“从事同一领域工作”的要求,与面试官大谈该运动员因骨折不能再从事体操运动,结果申请全部被拒。

后来,幸好她与美国公民结婚,办配偶绿卡使她顺利“润”到美国。◇

责任编辑: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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