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惠林:勿掉入中共“让利”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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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8月30日讯】近期,中共国对台湾某些农产品祭出“禁止进口”命令,此举引起台湾内部的騒动,在一片谴责声中,却也传出“中共国不再让利”的声音。顾名思义,“让利”就是一方将利益给予另一方,亦即一方受损,另一方得利。不过,货品的进出口买卖,只有单方面得利吗?不是买卖双方都有利的“互利”行为吗?即便是中共的“政治行为”购买方式,对中共国人民都没有利益吗?当然不是!

管制政策要不得

记得台湾本土名作家黄春明的小说《苹果的滋味》被搬上萤幕时,画面中男主角咬了一口苹果,那种“满足、享受”的表情让人永远难忘,因为那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尝到苹果的滋味。那个时代的台湾禁止苹果进口或者受到严格的管制,一般人要嘛买不到、要嘛无力买(价格高),这都是政府的“管制政策”造成的。

之所以会有进口管制,是因为对于国际贸易的“进出口”,很普遍的认定“出口是好现象”、“进口是不好的”,而“出口大于进口是顺差”、“进口大于出口是逆差”的习惯说法就是明证,因为“顺”是好的,而“逆”是不好的呀!这可能是由于“出口”是“我们的东西卖出去换到钱”,而进口则是“我们将钱给了对方”,前者好似“赚了钱”,后者则是“亏钱”。这当然是极大的缪误,其间忽略了实实在在的“东西或产品或物品”,而身为“消费者”的人,不是要消费“实实在在的东西”吗?进出口指的是一方以实实在在的东西换到了钱,另一方则以钱换到实实在在的东西,不是两边都获得各自想要的吗?不是都有“利得”吗?

在自由市场里,商品交易或商业交易总是有利于买卖双方的,双方都是觉得“值得的”,否则不可能成交。这里所谓“值得的”,是说买方在拿出一笔钱买到一份物品的时候,他总会觉得:他所舍的东西其值小,所取得的东西其值大。相对地,卖方在拿出一份物品卖得一笔钱的时候,他也是觉得所舍者值小,所取者值大。若有一方觉得“不值得”,买卖就做不成。所以,买卖或交易,其实不是等值的,更不是一方的利得来自对方的损失,而是双方都有所得。

自由交易是“互利”行为

照理说,这个事实我们每个人应该都可以从自省中体会到,但在日常生活中,毕竟有人不会经常反省而有所蔽。人在有所蔽的时候,再浅显的道理,也不会懂。譬如:当一个人生病看医生买药吃时,就想不通他所花的医药费,不是医生和药房要他花的。而医生和药房赚的钱,不是因为他的病痛,而是因为给他消除病痛。进一步说,有所蔽的人如果是卖方,当他在某情况下不得不赔本卖出时,他也想不通要他赔本的不是当时的买者,而是他自己的经营失算。毕竟买者并没给他赔本的痛苦,而是减轻他赔本的痛苦,若无此买者,他会赔得更多呢!

这两个比喻应可说明在自由市场,商业是有利于双方的基本原理了。至于“一方的利得是另一方的损失”这个说去,可以适用于盗窃、劫掠和战争。盗窃和劫掠得到的东西,是失主的损失,而战争的胜利,则是敌国的败降。原本盗窃、劫掠、战争这些罪恶行为与商业不仅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而且是像黑暗与光明那么相反的两回事。不幸的是,“商场如战场”一直被人们琅琅上口,而“商战”也早是惯用说词,不但将同业竞争比喻为“商战”,而且把买卖双方的关系看作战争。

“商战”谬见

18世纪的鼎鼎大名作家伏尔泰(Voltaire, 1694~1778),在他的《哲学词典》“祖国”这一条目下写着:“要做一个好国民,就要希望本国以贸易致富,以武力致强。明显的,一个国家如果不牺牲别国,就不能致富;如果不加害于别国,就不能称强。”伏尔泰因为揭发一些古老的迷信而享盛名,却不自觉地陷入一个最可悲的谬见,他竟然把国际贸易与对外战争相提并论,认为都是要牺牲别国、加害他国!

另一位19世纪的大人物拿破仑三世(Napoleon III, 1808~1873),更说:“一国输出的货物数量,与一国为荣誉和尊严而对敌国所能发射的炮弹数量成正比。”也就是说,为了本国的荣誉与尊严,对外发射的炮弹愈多,则输出的货物也就愈多。

伏尔泰和拿破仑三世这两位高高在上、赫赫有名的大人物,发出的声音是非常宏亮的,学院内的经济学人和经济学教义,无法压抑它。欧陆的情形是如此,连出产经济学始祖亚当・史密斯(Adam Smith, 1729~1790)和李嘉图(David Ricardo, 1772~1823)的英国也是一样,英国贵族的典型见解,都抱持着对商业的谬见。

不幸的是,在中国,当严复把亚当・史密斯的《原富》(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译成中文引进中文世界的同时,也有人将“商战”观念也译介进来,更经常被时髦人物以口笔传布成为新思潮。其实,由史密斯的《原富》通常被译为“国富论”就可见其一斑。

国际主义非国家主义

史密斯这本经典所讨论的财富问题,不是以一国为本位,而是着眼于多国,因此他这部书名上用的”Nations”是多数式的,有着“国际意义”是国际主义的,而“国富论”这个译名中的“国”字,却有着“国家主义”的意涵,有导向“经济国家主义”的危险,而“国家至上”也就理所当然了。

奥国学派宗师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 1881~1973)早在1944年就指出,在“国家至上”的世界,即便是民主政府,在充斥贸易壁垒和移民障碍、外汇管制和剥夺外资的时代,几乎每个公民基于自身利益,都渴望外国政府可能用来伤害他的这些措施遭到废除。所以,几乎每个公民都渴望本国力量强大、领土扩大,于是委给政府更多权力,扩大政府强制与胁迫领域,在经济民族主义或国家至上主义下,政府控制愈来愈多的商业活动,而且采取“以邻为壑”的经济政策,德国是最代表性的国家,在“经济国家主义”作祟下,爆发出两次世界大战,也坐实了“商战”的现实。

跳脱“让利”陷阱

不可否认的,在战争中,至高无上的目的是在毁灭敌人,任何手段都可采取,而“兵不厌诈”是历来战略的箴言。商业,是我们人性中理智运作的产物,把商业比作战争,不仅是比类不伦,而且严重地破坏商业道德。如果“兵不厌诈”也可用到商场,还有什么商业道德可言?如今盛行的妨冒、假货、偷窃技术等等,显然是违反商道的。不过,若把商场看作战场,还有何话可说呢?也许就在错误观念误导下,才有如今这种令人遗憾、却被视为正常的现实吧?!

人类或有所警觉,乃有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出现,使国际贸易向自由贸易前进,可惜的是还是有着浓浓的“重商主义”的味道,尤其2001年中共国加入后更是阳奉阴违的发挥“新重商主义”的战略,鲸吞蚕食全世界,成就其超英、日赶美的全球第二经济体,进而威逼利诱全人类戕害自由、人权,将“假恶斗”的本质尽情发挥,“欺骗”、“不诚信”、“不讲道德”,在钱财积累雄厚实力下,利用高科技工具监控人民,其念兹在兹要统一台湾,各种统战伎俩纷纷出笼,而“让利”只是其中一种手段而已。

其实,这种“放长线钓大鱼”的伎俩,台湾民众早已心知肚明,为何还是摆脱不了?是不是就像一般的“诈骗”,明知有诈,却还时不时的有人上勾呢?而“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天上掉下来的礼物不能接”大家也都很清楚,为何还会落入陷阱呢?看来恢复传统伦理道德,人人当“正人君子”,让“正念”常在我心才能阻绝啊!而中共的早日灭亡正是先决条件,所以讲清中共邪恶本质、戕害人类的真相,让世人尽快清醒过来、拒绝受迷惑,并拒绝它,进而推倒它,是多么重要的事呀!!

(作者为中华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责任编辑: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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