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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蘋未提个资保护措施 文化部要求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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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9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针对台蘋未能于期限9月5日前,提出个资维护计划或业务终止后个资处理方法,文化部表示,台蘋仅以公文回复公司仍属存续、业务均依中华民国法律处理,却未具体说明个资保护安全措施及提送安全维护计划,已要求台蘋10日内限期改正。

文化部指出,为保护个人资料安全,于8月24日发函要求台湾《苹果日报》于10日内,订定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计划或业务终止后个人资料处理方法,并于9月1日检查小组赴台蘋了解个资保护情形时再次重申。

文化部表示,台蘋交易案始于香港国安法迫害港蘋,后又陆续传出香港指派清算(盘)人、委任国内公司进行台蘋清算及业务处理等情形,引发各界质疑台蘋所保有个资将遭不当利用或跨境传输。针对外界疑虑,台蘋无论自去年12月或至今与文化部的往返公文及检查小组的现场询问时,皆无法具体说明适当的个资保护安全措施。

同时,针对文化部要求台蘋订定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计划或业务终止后个人资料处理方法,台蘋仅以一纸回函表示,“由于本公司现尚未向经济部办理分公司废止登记,因此本公司目前现仍属存续状态,本公司现对于其相关业务均仍持续处理并进行中”;“本公司目前对于各项业务,目前均依照中华民国法律规定持续处理中”,并未附任何计划。

对于台蘋回应,文化部强调,台蘋既然表示公司仍属存续,且业务均依中华民国法律规定办理。文化部将再依《个资法》及施行细则相关规定,再次发函要求台蘋“限期改正”,于10日内具体说明个资保护安全措施及提送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计划,并说明新闻业务持续经营情形,请台蘋务必“依中华民国法律规定办理”。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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