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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执行酒驾裁罚 坚持捍卫民众用路安全

访查义务人的宅第(宜兰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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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1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宋顺澈台湾宜兰报导) 酒后驾车除严重危害交通公共安全,更对他人生命、身体造成重大威胁,政府已屡次宣导切勿酒驾,然酒驾肇事致人死伤案件仍层出不穷,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宜兰分署为配合政府宣示酒驾零容忍政策不遗余力,自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11日止,依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指示,加强滞欠酒(毒)驾罚锾案件之执行,以遏止酒驾事件持续发生,并伸张公权力,确保用路人之安全。

于路上拦截违规拒缴的车辆
于路上拦截违规拒缴的车辆(宜兰分署提供)

在专案期间,总计征起新台币(下同)547万3,476元,共计查封义务人土地136笔、建物12间、汽车1辆、动员137人次及实施现场执行126次,后续仍从严从速办理,遏止酒驾行为,以保障人民生命、身体与财产之安全。

宜兰分署表示,有关酒驾裁罚执行专案,在从严、从速积极执行下,大有斩获,其中几个个案均具有警惕及教育功能:

一、宜兰县一名林姓男子于2020年7月16日因拒绝酒测且无照驾驶遭罚18万元,挨罚不到1个月,又于2020年7月30日再度因拒绝酒测且无照驾驶受罚36万元,林男另滞纳多笔健保费及交通罚单,未依限缴纳经移送宜兰分署执行,移送金额高达57万多元。

宜兰分署多次核发执行命令均未执行到财产,又神隐搞失踪,遂遭宜兰分署限制出境,近期经林男投保的保险公司回报有保险契约所生债权2万元可供执行,林男如仍拒不出面处理欠款问题,恐将暂时无法出境且无法请领保险给付,且不排除声请法院裁定拘提林男至分署报告财产状况及清偿计划。

查封土地的标示牌
查封土地的标示牌(宜兰分署提供)

二、设籍宜兰县壮围乡年约52岁的李姓男子,于2017年10月13日在宜兰市力新路、幸福路口,骑乘普通轻型机车,于五年内酒精浓度超标2次以上,被交通部公路总局台北区监理所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第3项规定裁罚7万3,200元罚锾,尚欠5万2,400元未缴,移送机关遂于2018年11月28日移送宜兰分署执行。宜兰分署收案后,屡次对李姓男子核发扣押存款之执行命令未果;执行人员登门拜访未遇,经留置缴纳通知书,又核发限期履行命令,均置若罔闻。迄至宜兰分署发文查封李姓男子名下位于宜兰县壮围乡的土地,李姓男子始火速抱款缴清,全案最终顺利征起。

三、基隆市中正区吴姓男子109年跨年夜时,因无照、酒驾、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道安讲习、未缴纳机车燃料费等案件,积欠国库28万875元罚款迟迟不缴,宜兰分署对吴男祭出强制扣薪手段,吴男才赶紧透过任职的公司,表示愿意乖乖分期缴纳。

四、基隆市有一名林姓女子于2020年2月行经警察机关设有告示执行酒精浓度检测之处所,竟未依警察指示停车接受稽查,即扬长而去,后经裁罚18 万元,宜兰分署于2022年7月收案后,通知林女自行缴纳未果,随即依法核发执行命令,扣押林女之存款及薪资债权,林女方知事态严重,火速至宜兰分署办理分期缴纳,并于近日缴清罚锾,向承办书记官表示以后再也不敢贪杯酒驾了。

查封义务人的房屋
查封义务人的房屋(宜兰分署提供)

五、另一宜兰县的卓姓男子行径就更为离谱,竟然5年内有3次酒驾行为,经移送机关交通部公路总局台北区监理所裁罚21万元,催缴未果,于2022年6月移送宜兰分署强制执行。经查卓男于2022年2月至8月曾因另案酒驾入监狱执行,为免其存有拒缴之心态,宜兰分署与移送机关之同仁遂远至卓男名下共有位于南澳乡之不动产进行查封及现场访视等执行手段。卓男的亲戚表示,卓男的母亲对于儿子屡次酒驾的行为很伤心,已经无话可说,希望卓男能够记取教训,不想再被执行财产了。

宜兰分署呼吁民众不要挑战政府防制酒驾的决心。因酒驾遭交通监理裁决机关裁处罚锾,如不缴纳,案件将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各执行分署进行强制执行,如收受各执行分署或交通监理裁决机关公文切勿心存侥幸或置之不理,如无法一次清偿,请主动联系各执行分署洽询分期事宜,以免爱车、存款、薪水、甚至不动产遭查扣,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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