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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种苗外流 台政院修法违者最重关3年

2021年3月中共暂停输入台湾凤梨并宣称有种植台湾育成的金钻凤梨,引发品种外流疑虑。(总统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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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3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台北报导)2021年3月中共暂停输入台湾凤梨并宣称有种植我国育成的金钻凤梨,引发品种外流疑虑,为防杜我国优良品种外流,行政院会16日通过农委会所提《植物品种及种苗法》修正草案,未来将正面表列“禁止”输出入品项,违反公告禁止者处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最高新台币300万元罚金。法案送交立法院审议。

中共将台湾农渔产当统战武器“以商围政”,更设立“台湾农民创业园”专门吸收台湾优良农业技术与品种迄今已超过15年,包括福建漳浦成立台湾兰花园区,广东珠江园区量产台湾珍珠芭乐;海南育成台湾香水莲雾、金钻凤梨、金煌芒果等,严重影响台湾农产根基与竞争力。

当台湾农渔产品大量输往中国后,中共再无预警暂停进口,导致农民遭受莫大损失,冲击我国产业以及竞争力,也就是所谓的“养套杀”模式。专家提醒,中共多次提“一中、九二”框架加速促统,日前同意金酒等63家台企产品恢复进口;15日再公布解除对我白带鱼、竹䇲鱼禁运令,背后“政治目的”昭然若揭。

民进党立委郑运鹏批评中共“以经围政”加速促统,绝对会引起反感。学者蒙志成向《大纪元》表示,中共惯以经济手段逼迫达到政治目的,但这类经济逼迫手段已越来越无效,反倒让各国加速对中脱勾,以降低政治因素的冲击。农委会则强调,目前除了中国市场,也持续开拓其他外销市场。

防种苗外流 修法三大重点

行政院长陈建仁16日在会中表示,这次《植物品种及种苗法》修法新增刑罚强化种苗管制,有助防范我国培育品种非法外流或回销国内,侵害农业经济安全与国家利益,对强化农业竞争力,促农业转型升级有其必要。

农委会农粮署报告,为防杜优良品种外流,拟具《植物品种及种苗法》第51条、第53条之1、第55条修正草案,修法重点分别为:一、增列禁止输出入之管制情事;二、刑责入法,配合增订法人两罚规定;三、赋予主管机关没入非法物的弹性裁量 。

第51条新增“有妨害国家安全、利益或影响农业整体发展者,得禁止输出入”,上述限制或禁止输出入种苗、种苗收获物或其加工物的种类、数量、地区、期间及条件,由中央主管机关会商有关机关后公告之。

第53条之1则是违反公告“禁止”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60万至300万元罚金,违法物没收。且不只处罚行为人,所属法人也连带受罚。第55条违反“限制”公告者,行政罚则30万至150万元罚锾,违法物没入。

农委会进一步表示,农委会于1月12日践行法规预告程序、公开草案60日,未获致异议,修正草案报经政院院会通过,函请立院审议。

农委会农粮署主秘陈启荣16日指出,法案送院会前,已跟关切立委沟通,相关委员也有自提版本,经综合容纳后送出最终版报院核定。

禁止输出入品项仍待公布

农委会副主委陈骏季出席政院会后记者会时说明,台湾兰花、稻米、重要蔬果等优良品种,为我国重要竞争力,对岸业者透过“夹带”方式将台湾种苗窃往中国,繁殖后回销台湾,造成我贸易损失。而过往“品种权”以《民法》处理侵权样态,过程旷日费时、效果不彰;本次修法后将罚则拉到《刑法》位阶,希望更有效遏止不法事宜。

陈骏季强调,未来《植物品种及种苗法》修正通过后,有关禁止输出入公告项目也将采“正面表列”,需报主关机关核准同意输出。目前农委会同步作业中,将影响台湾竞争力、产业发展项目做分类。待法案三读通过后,农委会就会正式公告。

各面向修法 强化国安与产业防护网

农委会早已有针对学术用的敏感科技与育种技术进行“强制禁止输出”规范,而关键种苗技术也被列为敏感科技,予以规范,为何还要修此法?

对此,行政院代理发言人罗秉成补充,日前《国安法》、《两岸条例》修法通过的保护国家核心关键技术,国科会将公告的项目中,不只半导体技术,也包括农业重点技术等多种面向,“这是特别针对泄密行为加重处罚”;而本次《植物品种及种苗法》修法则是以种苗输出限制为主。两者还是有不同。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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